如何解決一線執法環節存在的常見、多發問題?如何有效地對原來分散的“警情、案件、人員、財物、場所、卷宗”六大執法核心要素進行全面、集中管控?如何推進“可回溯式”執法管理體系建設?……面對這些難題,今年來石獅市公安局全面啟動案管中心建設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執法問題的發生,從根本上提升執法辦案質量,不斷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邁上新臺階。
在優化審核模式上出實招
據悉,石獅市公安局結合實際,出臺了《石獅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規定》《石獅市公安局法制員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等工作制度,通過抓制度建設,抓制度執行,實現案管中心規范運行,特別是實行法制員單列考評后,現已形成“比學趕超,爭先創優”的工作熱情。
“做好案管中心管理工作,配足配優警力是關鍵。”石獅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李維本介紹說,案管中心由法制大隊副大隊長、案審民警、辦案單位專職法制員等24位同志共同負責。
目前,該局建立以案件管理中心為主體、法制員和所隊案管組共同支撐的“一體兩翼”執法監督新格局。對警情、案件、人員、財物、場所、卷宗等實施全要素管控,變事后審核為事前、事中實時監督,形成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的監督閉環,實現對全局執法辦案情況的整體掌控和動態感知,執法頑瘴痼疾得到深入整治,執法公信力得以進一步提升。
在提升能力建設上下功夫
該局還打破辦案單位法制員只審核本單位案件的傳統格局,各辦案單位專職法制員每四天輪值一次,值班期間統一進駐案管中心,集中辦公,統一審核,第一天負責審核審批案件,第二天上午共同交流探討前一天審核審批的案件,通過面對面交流的方式有效解決審核把關標準不一致的問題,也進一步提升審核民警的業務能力。
同時,還將基層所隊案管室與法制大隊民警進行結對捆綁,法制大隊民警未輪值時對結對單位制定專門考評方案與該單位法制員進行全案考評,為主監督未經法制審核的單位自裁案件、調解案件等,以及逮捕、取保候審、起訴等環節審批完后續材料掃描等問題,督促辦案單位落實整改。此外,法制大隊民警每月至少三次到掛鉤辦案單位對存在的主要執法問題進行分析通報并加以規范。同時將掛鉤單位執法質態,作為法制民警年終評優評先重要依據,督促法制民警守好“責任田”、種好“承包地”。
在實施全案考評上見成效
石獅市公安局在日常審核中要求審核民警在案件的每一個重要環節開展有效監督,為主審核案件定性、筆錄制作、調查取證視音頻上傳關聯、涉案財物處置以及是否窮盡調查、偵查措施等情況。對案件材料掃描不完整,送達、告知未履行,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等顯見性執法問題堅決退回辦案單位補全補正后才予以審核通過。
石獅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介紹,該局每月由案管中心牽頭組織對上個月所有刑事、行政案件進行全案件考評,并結合全局執法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執法記錄儀、同步錄音錄像、證據不足不訴、補充偵查提綱、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各類專項考評,通過全案考評和專項考評及時發現、整改執法中的突出問題。
案管中心運行以來,石獅市公安局通過建立實時監督機制、督促整改機制、通報研判機制,實現了對案件的全程管理、動態監督、案后評查、綜合考評,顯見性執法問題明顯減少,案件質量顯著提高。
(記者 楊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