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增強公眾法治意識,普及自然資源法律法規,近日,石獅市自然資源局公開通報2022年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典型案件2宗,對2人作出沒收涉案動物以及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了解,市民李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非法購買蘇卡達陸龜1只,豹紋陸龜1只,飼養于家中供孩子賞玩。市公安局接到線索后對李某進行立案偵查,后以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移送市檢察院,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后移送市自然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對李某涉嫌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一案立案調查。
經查,李某在明知蘇卡達陸龜、豹紋陸龜均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且未取得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證等資質的情況下,仍購買1只蘇卡達陸龜和1只豹紋陸龜飼養于家中。經鑒定,涉案陸龜的涉案總價值為5000元。李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規定,市自然資源局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沒收李某非法購買的蘇卡達陸龜1只、豹紋陸龜1只,并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5倍的罰款2.5萬元。
同樣,市民吳某在明知畫眉鳥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情況下,未辦理過人工繁育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等國家規定的相關證件,購買畫眉鳥飼養于家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市自然資源局按照規定沒收吳某的畫眉鳥1只,并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5倍的罰款2.5萬元。
執法人員提醒市民,保護生物的多樣性,是保護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基石。非法收購、售賣野生動物帶來的不僅是生態環境的惡化,還將受到行政處罰,嚴重者將受到法律的嚴處。
(記者 林富榕 通訊員 林榮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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