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石獅海事處了解到,新的《港口收費計費辦法》將于今年3月1日起實施,《辦法》按照“減項、并項、降費”的原則,清理和修訂港口收費相關文件,調整優化了港口收費政策制度。
即將實行的新《辦法》精簡了港口收費項目和條款。大幅壓減了港口收費項目,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從原來的45項減壓到18項;放開了市場競爭性服務收費,將港口作業包干費、堆存保管費、庫場使用費等明確實行市場調節價。同時,還優化了收費管理模式,港口作業費按環節收費調整為按全過程收費。
業內人士表示,《辦法》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完善港口價格形成機制,釋放了市場活力,改善進出口服務環境,降低航運企業和進出口企業的負擔。(記者 王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