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30日訊 在石獅務工的唐某華,曾因奸淫兩位幼女入獄,今年再次因對幼女不軌而落網。前日下午,石獅法院一審宣判,唐某華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今年42歲的唐某華,來自四川,文盲的他,因多次犯法,妻子離他而去,留下一13歲女兒,在老家由年過六旬的父母照看。曾因醉駕和搶奪分別被石獅法院和公安機關拘役兩個月和行政處罰14天。
案發前,唐某華在石獅一服裝廠務工。今年9月13日早上6點40分,他看到正在玩耍的毛毛(化名),便起了淫心。
事發當日,毛毛的父親和繼母唐女士先后載著蔬菜去賣,留下毛毛看家。唐女士離家時,發現唐某華的怪異舉動,懷疑家中鴨子被偷,便騎車返回。快到家門口時,聽到毛毛的呼救聲,唐女士破門而入,及時制止了唐某華的不軌行為,保護毛毛免遭進一步傷害。
據了解,2005年3月,唐某華曾在酒后用0.5元,將同村的7歲女孩帶到山坡上實施奸淫;次年11月,他在新疆時,將騎車上學的14歲小學生攔下,采取卡脖子等手段實施奸淫,因遭反抗而未能得逞。案發后,于2007年被判刑,2012年刑滿釋放。
經法醫鑒定,毛毛在反抗中,頸部挫傷面積達6.0cm2,損傷程度為輕微傷。石獅法院審理查明,唐某華奸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雖犯罪未遂,但刑罰執行后,五年內再犯,屬累犯,依法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許鴻源 蔡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