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也被稱作“生命通道”,是消防人員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通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日,記者在走訪我市街巷、小區時發現,消防通道被堵的現象普遍存在。
市區道路屢現“腸梗阻”
大侖街、新華路一帶是規模較大的服裝批發市場,聚集了許多商戶。昨天上午,記者來到這里,發現這一帶路的兩側一家挨一家布滿了商戶,幾乎所有商戶都有超出店面經營的行為。本來就不寬敞的通道,被商戶擺出的服裝架、貨架擠占得更加狹窄,有的地方僅能容一人通過。市場兩端的入口,要么被商戶的物品占據,要么被停放的汽車堵住。“要是發生火災,真不知道該往哪逃!”王女士是市場附近的眾多住戶之一,對于樓下消防通道被堵一事,她經常提心吊膽。靈秀路上的消防通道也被停放的車輛堵得嚴嚴實實。
在人民路、農貿路、瓊林路等,消防通道被車輛違規停放的現象也普遍存在,一些街巷的顯著位置雖設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車”的牌子,然而仍有車輛無視禁令停在這里,有的消防通道還被違章搭蓋、私自堆放的物品等占據。
把好消防通道的第一道關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將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我市針對消防通道也有相關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對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行為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城管執法部門對小區內違反規定停放的車輛,不聽勸阻的,可以拖到指定的地點停放,拖車及車輛保管費用依法由當事人承擔。
對于消防通道被堵的問題,物業、城管、消防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嚴懲違法行為。但是,這是一種被動監管,更多的時候,需要靠車主、業主等當事人的自覺守法,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識,把好消防通道的第一道關口。
11種情形的火災隱患可舉報投訴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災隱患,石獅市消防大隊歡迎廣大市民舉報投訴各類隱患,舉報投訴內容包括以下11種情形:
一是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是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三是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是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五是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六是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七是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三合一”場所);八是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災危險的施工、維修作業的;九是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十是在建民用建筑使用不合格外保溫材料的;十一是其他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本報提醒市民群眾,消防不是兒戲,別拿生命當賭注。讓出消防通道,是對生命的尊重,為自己,也為別人。(記者 張軍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