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國之聲電臺網站援引一家環保組織項目主任的分析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重罰之下,仍有人頂風作案的這種矛盾現象,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之前中國官媒報道過的“基層執法資源不足所導致的基層落實阻力問題”。另一個原因是大范圍治霾工作近兩年才開始,很多地方企業還停留在老的思維模式里面,存在僥幸心理——以為不會被查到、重罰。
報道稱,對于目前中國官方的治霾措施,這位空氣污染問題專家評價“比較狠”,但“更像是一種貓追老鼠式的執法”,檢查部門追著執行。因此也會聽到一些有關“報復性復產”的報道——環保督察員剛一走,環保設施就關了,該停產的反而復產了。
對于未來的治污治霾,專家認為,中國環保部提出的“排污許可證制度”是一個比較好的辦法。“把治污守法變成需要企業自己執行的責任,……環保部只是充當監督執法的角色,這會比“貓捉老鼠的模式”更有效。如果只靠官方來推地方落實,貓追老鼠總有捉不到的老鼠。而且企業可能也沒有意識到,國家面臨很大的壓力,下很大的力量在治污和監督上”。
另外,專家表示,華北地區霧霾問題嚴重,追根溯源是中國大的能源結構依賴煤炭。“如果能有全國煤炭消費的控制目標,能盡快推進淘汰煤炭的工作,會對未來的空氣污染治理工作有一個根本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