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周邊的小賣部出現電子煙?據東南早報近日報道,有多所學校的家長反映,在泉州部分學校周邊的小店內,有商家向孩子出售水果味電子煙,記者調查中發現,商家均否認有出售,而一些小學生則反饋確有從店家購買,電子煙潛入校園已經不容否認。報道一經見報,立即引發了不少家長的擔憂。
果味電子煙,顧名思義,就是不含尼古丁、可以添加水果味的香煙。不過,即使沒有尼古丁,但孩子如果喜歡上抽煙的感覺,染上這樣的習慣,就很不好了。況且,很多三無電子煙、小電子煙品牌為了短期牟利,采用低劣材質、廉價煙液制造出低價的水果味“電子煙”在中小學附近售賣,極大地損害了孩子們的身體健康。令人不禁擔憂,本該服務于孩子的學校周邊商店,竟成了“禍害”孩子的地方。
學校周邊一些商店禍害孩子,并非危言聳聽。有心人不難發現,這些年來,學校周邊商店向孩子販賣危險玩具、“三無”零食等新聞,不時就會見諸報端。記者采訪果味電子煙時,一些商家遮遮掩掩,甚至斷然否認,這說明,他們心里知道,這些東西會危害到孩子,也懂得,這是屬于見不得光的違法行為。可個別商家依舊樂此不疲、屢禁不止,顯然是受到利益的驅動。
治理亂象,惟有加強監管。一是,進行特別監管,有必要在學校周邊劃出一定的區域,作為特殊監管區域,加強巡查,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的各類違法行為,露頭就打,讓違法者無處藏身,沒辦法“禍害”學生。二是,加大處罰力度,抬高商家的違法成本。對于個別唯利是圖、鉆法律空子的商家,跟他們講良心顯然行不通,監管部門應時時刻刻跟他們講法律,對違法商家從重從嚴處罰,讓他們得不償失,不想“禍害”學生。三是,建立聯動機制,應該發揮家庭學校的監督力量,因為不管是老師還是父母,他們都有為了孩子的共同愿景,同時又是他們身邊的事情,一旦家庭、學校、政府形成聯動的監督機制,商家有賊心恐怕也沒賊膽,不敢“禍害”學生。
需要提醒的是,在新出現的果味電子煙的問題上,家長平時要多費心,關注孩子的異常,不要忽略了和孩子的交流和溝通;更要注意不要讓自己的不良行為影響孩子,讓他有了模仿的念頭,比如吸煙。而如果孩子不小心吸上了“電子煙”,要攻心為上,不要對孩子進行打罵。要讓孩子們明白電子煙的危害,杜絕模仿、耍酷的念頭。
毋庸置疑,學校周邊商店的消費群體太特殊。往小了說,他們是父母的寶貝、是家庭的希望,往大了說,他們是祖國的花朵、是未來的棟梁,傾力給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是整個社會的責任與義務。因此,相關部門必須本著“一切為了孩子,為了一切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的態度,加強監管,凈化學校周邊環境,絕不能讓學校周邊商店禍害我們的孩子。(鄭運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