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文明辦聯合多部門,實施“車不讓人”交通違法行為“抄告制度”。定期將全市機關公務員私家車以及所有公務車、公交車、出租車,在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為抄告到違法當事人所在單位,并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批評教育或內部處罰。此舉是值得借鑒還是有所不妥?在人車路權矛盾日益凸顯的當下,如何讓每個公民都學會更好地去敬畏生命、尊重他人?
釜底抽薪治標治本
秋泉:“違法抄告單位”看似于法無據或有悖依法行政,但細深思之下,卻也覺得合情合理。因為人的不良行為若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就會放大人性之惡,終將釀成不可收拾的局面。斑馬線上無小事,只要有利于減少交通事故,無論是何種處罰措施,都值得整個社會的肯定與點贊!
泥河清心:治理司機交通違法行為,不只是交管部門一家之事。一紙“抄告”激活了用人單位的管理教育責任,能夠形成遏制交通違法行為的合力。依法處置斑馬線前“車不讓人”的違章行為,并與違法人員所屬單位的行政管理教育相結合,無形中延伸了普法教育的觸角,增強了用人單位的管理意識,值得稱道。
孤燈下亮:在部分人的舊觀念中,違反交通法規并不是什么大問題。將交通違法行為抄告單位,有助于改變少數人法律意識淡薄的現狀,倒逼其遵法守法,從而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識。在執法部門法律處罰和單位紀律處分的雙重壓力之下,方能讓每個人都對違法行為不抱僥幸心理。只有時時處處對法律心存敬畏,社會才能涵養出普遍的法治精神來。
牽涉面廣耗費資源
夏季2001:車不讓人就抄告當事人單位的做法,總覺有點孩子做錯事被告知家長的意味。路上的司機都是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成年人,誰違法誰擔責,電子警察抓拍、交警開罰單處罰即可,與其花費大量人力和時間成本來告知當事人單位,還不如將精力用在正面宣傳引導上,雖然監督不能少,但培養司機自覺自律的文明交通意識更為關鍵。
云盅慢步:“車不讓人”確實帶來了諸多交通安全隱患,也導致了不少悲劇的發生,的確該對其出拳亮劍,但抄告制度讓單位來幫助糾正錯誤,浪費時間、人力及行政資源,不該是法治社會應有的姿態。“車讓人”之所以難成駕駛人員的自覺行為,歸根結底還在于制度執行乏力,導致諸多駕駛人員心存僥幸心理。
人在你的江湖:抄告制度,就像小時候我們在課堂違反紀律,老師除了處罰還通知家長。這樣做看似增加了處罰力度,其實效果很一般。試想,有哪個家長不疼愛自己的孩子,就算單位真的另行處罰,他們的鞭子應也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所以,違法抄告單位恐怕只是走走過場多此一舉罷了。
多措并舉共管共治
萬里箐空:要使得“車讓人”蔚然成風,其實不折不扣將法律法規落到實處,完善監控抓拍設施,讓每一起“車不讓人”的違法行為都受到相應的懲處,并打消駕駛人的僥幸心理,“車讓人”的文明之舉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劉運喜:對交通違法行為只要交警部門依法辦事,做到嚴格執法、處罰到位就行了。要想真正對交通違法行為人形成有力震懾,不如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情節在媒體上公開曝光,借助輿論的力量糾偏則更直接也更有效,也才能使駕駛人意識到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性。
北寧老頭兒:違法抄告單位要想擲地有聲、落到實處,必須要交管、用人單位和監管督查部門三方聯合發力,若有一方掉鏈子,就會失去懲處效力最后功虧一簣。其實,要想徹底解決“車不讓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關鍵還是應該讓法律祭出重拳,并借助路面監控系統對違規者進行抓拍,輔之以社會輿論的正向引導,方能標本兼治。(本期主持:周培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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