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我國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中也增加了針對石油焦的監管內容,提出制定石油焦質量標準,并明確銷售、進口、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石油焦的罰則。《大氣污染行動計劃》明確要求限制高硫石油焦的進口。
柴發合進一步解釋說,我國對電力、水泥、玻璃等行業制定了更嚴格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在這一指揮棒的要求下,不管企業是使用煤炭,還是使用石油焦作燃料,都必須實現達標排放,否則就是違法。
也就是說,和使用煤炭作原料的企業一樣,用石油焦作燃料的電力、玻璃、水泥等行業企業也必須對脫硫、脫硝、除塵進行升級,包括重金屬的治理。
柴發合說,他注意到前述流傳的文章中提到,“中國煤炭平均含硫量1.4%,進口高硫石油焦含硫高達5.5%~7%”,“要知道中國最壞的煙煤也比這些燃料級石油焦干凈”,這些表述是為了說明使用高硫石油焦污染更重。但柴發合告訴記者,現實情況是,不管企業使用哪種燃料,排放的標準都是一樣的。如果使用含硫量高的石油焦,企業就必須在末端治理上多下功夫。
大氣污染防治法還明確規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劃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