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來,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摩托車加裝遮陽傘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活動,駕駛人自覺拆除遮陽傘226把;對拒不拆除的,交警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強制拆除遮陽傘856把。
近期臺風多,暴雨多,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摩托車、助力車違法加裝遮陽雨傘隱患令人擔憂。近年來,永安發生多起由此引發的惡性事故。2015年7月12日晚,謝
某騎著兩輪自行車回家,被廖某停在路邊的兩輪摩托車遮陽傘碰到右眼,導致右眼受傷、視力受損;2016年8月1日18時許,羅某騎加裝遮陽傘的摩托車被一輛出租車刮碰,連車帶人倒地。遮陽傘傘柄刺進他的喉嚨和鎖骨之間,治療了很長一段時間才痊愈。
有鑒于此,永安交警開展為期二個月的違法加裝遮陽雨傘的專項整治活動。秩序中隊交警拿著往年永安發生涉傘交通事故案例到大街小巷巡邏檢查宣傳,不少司機深受教育,當場自覺拆除了害人的遮陽雨傘。
永安交警提醒,加裝遮陽傘后,摩托車、電動車的重心偏移,遇到拐彎、刮風或者路面濕滑時,車輛和遮陽傘搖擺不穩,難以掌握平衡,容易側翻,引起交通事故;摩托車、助動車加裝遮陽傘后,影響了車輛轉彎的機動靈活性,不利于駕
駛人快速避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由于慣性,傘柄很容易刺傷駕駛員的心臟或者頸部;摩托車加裝遮陽傘高度跟騎自行車的人、行人高度差不多,一不注意就有可能將他人刮傷和牽掛摔倒;遮陽傘面積大,容易擋著后面車輛的視線,造成交通事故,臺風到來時,遮陽傘當場吹起成降落傘,危害駕駛人生命。摩托車、助動車千萬別加裝遮陽傘!(廖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