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城鄉居民參保10月10日起繳費 個人繳180元 大病最高報銷40萬元
日前,記者從泉州市醫療保障管理局獲悉,明年起,泉州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一體化。2018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規定時間為今年10月10日至2018年3月10日,個人繳費標準為180元/人,保障年度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8年城鄉醫保 繳費標準180元/人
此前,泉州市人民政府下發《關于印發泉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一體化暫行規定的通知》,明確將我市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統稱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六統一”,即: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并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日前,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做好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鹫骼U工作的通知》中規定,2018年各級財政對城鄉醫保補助不低于450元/人,個人繳費標準為180元/人。
城鄉居民參保繳費規定時間為今年10月10日(大中專、技校學生為9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集中繳費時間:原則上為2017年10月10日(大中專、技校學生為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補繳費時間:2018年1月1日至2月底。補缺補漏掃尾階段:2018年2月底至3月10日。保障年度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參保對象包括:除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本市戶籍城鄉居民;泉州行政區劃內就讀的大中專、技校學生,包括僑、港、澳、臺學生;駐縣(市、區)武警中隊、武警森林支隊官兵;持有本市居住證(或暫住證),且未參加其他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在泉州居住1年以上的非從業港澳臺人員。
大病患者最高可報銷40萬元
2018年起,在一個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新生嬰兒出生并在90天內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照本年度繳費標準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在出生90天后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照本年度繳費標準繳費,從繳費后次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對超出規定時間辦理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繳費后60天為等待期。等待期過后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之前和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居民個人全額自付。
繳費方式上,城鄉戶籍居民、持本市居住證(或暫住證)的居民等,由村(居)委會負責征收城鄉醫保基金,每10日統計一次參保人數及籌資金額,并按原渠道及時上繳至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校大中專、技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組織,通過易班網辦理參保和繳費工作。其他參保對象,按原渠道辦理參保和繳費等工作。
一體化后,城鄉居民可向當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申請門診特殊病種,可以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看普通門診報銷。符合大病保障的患者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大病患者可享受基本醫保15萬元加大病醫保25萬元,最高可報銷40萬元。(記者 許奕梅 通訊員 戴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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