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農村小型水利設施持續發揮效益,近日,永春縣政府向該縣76個農村小型水利工程頒發首批產權證書,明確產權權利人和管理模式。
權責不明、產權不定等問題致使農村小型水利設施陷入重建輕管的窘境,嚴重影響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發揮長效作用。今年5月,永春縣出臺了《永春縣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試點工作方案》,并制訂了《永春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證辦證指南》,率先在桃城鎮的洋上、外坵、侖山、上沙等4個村開展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在通過申請、調查摸底、公示及登記等工作后,縣政府印發首批76本產權證書。
目前,永春水利部門已跟信貸部門進行初步溝通,打算以“融水貸”試點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抵押貸款,讓農村小型水利設施變成可以盤活的資產,讓更多的金融資金流向山區、注入農村,用于農田水利設施的管理、維護,甚至是建設。(記者 許雅玲 通訊員 姚德純 吳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