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1日訊 海都報道“永春聯通陷充值卡交易疑云”后,當日中國聯通泉州市分公司向海都記者透露,目前公司已報警,同時正在對永春分公司行業行政總監鄭先生做內部調查。
另外,業內人士介紹,通信行業一般在售賣充值卡時都有規定要當面交易,聯通永春分公司的事情,讓人難以理解。
聯通公司:
是交易還是個人借款,待調查
昨日下午,中國聯通泉州市分公司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已向永春治安大隊報警,并著手對財務與充值卡做全面的調查和梳理,“數據龐大,需要一定的調查時間”。
該相關人士還透露,昨日在對永春分公司行業行政總監鄭先生做內部調查時,鄭先生坦白了1月份曾與周女士立過個人借條,表明向周女士借了60萬元的借款。“但是鄭先生手頭沒有這個借條證據,所以要查證很困難,感覺事情沒有那么簡單,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了。”該相關人士表示。
昨日,海都記者致電周女士詢問是否曾經立過借條,周女士稱,從未有過借條的存在。“如果有個人借條,我何必將錢打到聯通營業廳的POS機上呢?”據周女士介紹,今年3月份她曾因急需用錢找過鄭先生,讓他退錢,鄭先生前前后后往周女士老公的銀行卡內打了9萬元。“當時他還提醒我說,公司60萬元轉出來給我后,我得把那9萬元再還給他。”周女士說。
業內人士:
售賣充值卡
要一手錢一手貨
“作為通信行業,一般在售賣充值卡時都有規定要當面交易。”昨日,泉州某通信公司業內人士介紹,通信行業在任何一個營業廳都可辦理充值卡的業務。但是,營業廳業務員在辦理充值卡時都需當面交易,“一手交錢,一手給充值卡。”該業內人士表示,這樣的規定主要就是為了防止發生糾紛或員工中飽私囊。
另外,該業內人士透露,通信行業的營業廳充值卡每月都有一定的配額,需要總公司審批才能下發。“每月的配額賣完了,就沒有了,只能到下個月。”因此,該業內人士表示,公司入賬購買充值卡的賬目也是有限制的。“鄭先生一個人就攬了大幾十萬,這個是比較難以理解的。”
“內部員工也可申請個人配額多一點,但最多只能多2000~3000張。”該業內人士分析,在充值卡拿出售賣時通信行業都會有相應的記錄,包括第一經手人和數量、面額等。“通信行業目前跟蹤程序都只到柜臺交易終止,未能跟蹤第一經手人之后的銷售情況,因此很難判定這位第一經手人是否拿著這些充值卡進行了二次銷售。”
律師說法:
如的確有打款
聯通必須負責任
海都記者就此事件咨詢了福建華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聰懷。
王聰懷表示,目前聯通公司首要的任務是找出證據,舉證充值卡是否真正交到了客戶的手里,有無客戶簽收證明。“若周女士等人能證明與聯通公司沒有其他業務關系往來,且沒有拿到充值卡,那聯通公司這筆錢是應該退還。”按照周女人等人提供的銀行交易明細單來看,周女士等人的確將款項打到了聯通公司,因此聯通公司必須負起責任。
“聯通公司將卡交給了鄭先生這位中間人,而不是直接交給付款方,這是說不過去的。”王聰懷表示,中間人出了差錯是公司的管理出現問題,是公司必須承擔的經營風險。“只能公司內部自己承擔與消化”。
而至于鄭先生這位中間人,王聰懷表示,若有充足證據證明鄭先生未將卡交給客戶,那么鄭先生將可能面臨盜竊罪的指控。“至于借條一事,若果真存在,鄭先生還需退還周女士等人等額的金額,而因周女士等人是與公司賬號進行交易的,公司仍然需要交代款項的去處。”(海都記者 謝洛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