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辦理指南須知 具體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那么,對于基本醫療保險你知道多少,泉州基本醫療保險是怎么辦理,符合哪些條件才可以參保登記,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果社保卡不慎丟失,又該如何掛失補辦,企業怎么給員工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這些在哪里可以辦理,又有哪些流程呢?下面隨閩南網的小編一起來了解:
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中心辦事須知(基金投保類) |
||||||
泉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制2012.8 | ||||||
編號 | 項目內容 | 政策依據 | 對象或條件 | 辦 理 須 知 | 辦 理 流 程 | 主要負責科室 |
1 | 參保登記 | 泉政辦[2010] 2號 | 符合規定的機關 、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及 各類企業 |
1、參保人員登記表(貼有1寸彩照)一式二份; 2、單位成立或機構編制部門批文原件及復印件(指機關、事業單位); 3、單位登記、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指企業); 4、工資基金手冊或工資基金審批表; 5、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6、參保單位登記表一式二份; 7、參保單位在地稅部門登記的電腦編碼表。 |
1、參保單位核對無誤、加蓋公章、送基金科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
2 | 社保卡 補辦、掛失 |
泉政文[2009]252號 | 參保者社保卡丟失、損壞 | 1、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1、向所屬醫保中心窗口申請登記; 2、到財務科繳交醫保卡工本費(每卡25元);3、按社保卡制作流程進行制作。 |
1、基金管理科 2、制卡部 3、計劃財務科 |
3 | 社會性 參保辦理 |
泉政辦[2002] 45號 | 原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縣級以上集體企業職工或已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的其他企業職工,現已解除勞動關系的 | 1、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2、養老手冊原件及第一頁、第一次繳費、最后一次繳費復印件; 3、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填寫個人申請表(貼有1寸彩照); 5、失業人員應提供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按參保時上年度社平工資60%繳納); 6、工行活期存折(本市范圍)原件及復印件。 |
1、材料齊全交經辦人員審核; 2、簽定“銀行自動轉賬支付基本醫保費授權書”; 3、無社保卡者到財務科繳交社保卡工本費(每卡25元)。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
4 | 解除勞動關系后退休人員補交 | 泉政辦[2002] 45號 | 與原國有、集體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 1、提供養老基金手冊原件及第一頁、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繳費復印件; 2、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 3、解除勞動關系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退休審批表、退休金計算表。 |
1、材料齊全交經辦人員初審; 2、基金科長審核后查檔; 3、材料齊全交驗后30個工作日后到基金科開單繳費; 4、基金科開單、分管主任審批; 5、到銀行繳款、醫保財務科換取發票。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
5 | 新增人員 | 泉醫保[2001] 02號 | 參保單位 人員新增 |
1、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填寫個人參保登記表(貼有1寸彩照)一式二份、行政介紹信和工資介紹信復印件; 2、企業人員: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3、單位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4、每月20日前申報,次月生效; 5、手續完整,當場受理。 |
1、材料齊全交由相關專管員審核; 2、無社保卡者到財務科繳交醫保卡工本費(每卡25元); 3、領卡者校核社保卡信息準誤; 4、新增人員接近退休者,需經領導批示。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
6 | 調入人員 | 泉醫保[2001]02號 | 參保單位 人員調入 |
1、未在本市參保人員與新增人員申報材料相同; 2、已參保者應提供如下材料:(1)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應提供行政介紹信和工資介紹信復印件,企業人員應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2)單位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軍轉干部、復退軍人、已在外地市參保者、跨統籌區調動還應按規定辦理個人帳戶轉移手續) 3、每月20日前申報,次月生效; 4、手續完整,當場受理。 |
與項目5相同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
7 | 調出減少 人員 |
泉醫保[2001] 02號 | 參保單位人員 調出或減少 |
1、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應提供行政調令復印件; 2、填寫單位人員增減變動表,并注明原因; 3、對開除、解雇、辭退等原因人員減少應提供處理決定的原件復印件; 4、跨跨統籌區范圍調動的,還需辦理個人帳戶轉移手續; 5、每月20日前申報,次月生效; 6、手續完整,當場受理。 |
1、對一次性減少5人以上,需經科長、分管主任批準方可辦理; 2、對人員減少,各參保單位應及時申報; 3、個人帳戶轉移單統一由基金科送財務科; 4、財務科辦理資金轉移。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
8 | 在職轉辦退休 | 泉醫保[2001] 02號 | 參保單位申報退休 | 1、填寫醫療保險人員增減變更月報表; 2、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呈批表》或《養老金支付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4、除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批準退休的人員外,其它由主管局批準退休均應提供退休人員個人檔案。 |
1、基金專管員受理;2、基金科科長審核;3、分管主任審批;4、專管員辦理、存檔。 | 1、基金管理科 |
9 | 個人帳戶 一次性支付 |
泉勞醫[2000] 198號閩政辦[1999] 212號 | 解除勞動關系; 終止參保; 死亡人員 |
1、社保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復印件、死亡證明書復印件; 2、打印《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一次性結算審核單》; 3、憑領款人身份證及審核單領款。 |
1、基金專管員校核支付金額、打印審核單; 2、基金科科長審核; 3、分管主任審批; 4、專管員錄入電腦; 5、財務科開具現金支票后,送人秘科加蓋公章。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3、人秘科 |
10 | 醫保關系 轉移接續 |
閩醫險發[2012]78號 | 調入、調出 (統籌區外) |
1、身份證復印件; 2、原參保地《參保憑證》; 3、新參保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
一、調入:經辦人寄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二、調出:1、填制《泉州市基本醫療個人帳戶轉移審核單》;2、經基金科長審核、分管主任審批、財務科長審核并辦理個帳資金轉移;3、經辦人員寄送《變更信息表》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
11 | 破產企業 退休人員 退休金變更 |
破產企業 退休人員 |
1、本人憑養老金工資存折、個人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交驗; 2、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可憑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證明和委托者身份證辦理; 3、變更申報時間每年6月1日至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
1、經辦人當場交驗變更。 | 1、基金管理科 | |
12 | 工傷申報 | 泉政[2008]5號 |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傷 費用統籌 |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向基金科窗口領取《機關事業單位工傷確認申請材料一次性告知》,并按告知提供相關材料。 |
1、參保者及時申報工傷; 2、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3、受理工傷申請。 |
1、基金管理科 2、醫療管理科 |
13 | 辦理異地安置 | 泉勞醫[2000] 162號 | 退休人員 | 1、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2、原單位出具該退休人員家庭成員情況說明; 3、申請安置地直系親屬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和安置地子女工作單位證明; 4、填制《異地安置人員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 5、申請異地安置人員戶口遷移證明。 |
1、基金科科長審查; 2、分管主任審批; 3、基金專管員錄入電腦。 |
1、基金管理科 |
14 |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對象申報 | 泉政[2004]文55號、泉勞社[2004]文74號 | 二等乙級以上 革命傷殘軍人 |
1、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已參加醫保的,需提供社保卡,辦理退出醫療保險; 3、傷殘證原件及復印件。 |
1、基金科長審核; 2、已參加醫保的,個人帳戶可辦理一次性支付結算; 3、換發《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診療證》; 4、向財務科按標準繳納每年度醫療費。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
15 | 公務員補助 | 泉政文[2010]31號 | 參加機關事業 單位公務員 補助對象 |
1、符合公務員管理范圍的單位和個人; 2、按醫保繳費基金的增收5%作為公務員補助基金; 3、單位補辦理公務員補助的,就按上年度公務員補助基金的人均結余進行補繳。 |
1、申報公務員補助對象; 2、單位按季繳納費用; 3、基金科通知受補助的單位; 4、公務員補助待遇實時兌現。 |
1、基金管理科 2、計劃財務科 3、人秘科 |
以上就是關于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辦理的須知,具體的一些辦理事項,市民可前往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中心進行咨詢和辦理。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