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環保局獲悉,根據相關要求,泉州市轄區內紡織印染、制革、原料藥制造、制糖、農藥、氮肥及有色金屬冶煉行業企業,在本月30日前應申領全國統一編碼排污許可證。
申領范圍包括:1.紡織印染行業。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和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含前處理、染色、印花工序的排污單位。2.制革行業。皮革鞣制加工含鞣制工序的制革加工排污單位。3.原料藥制造行業。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排污單位,其中主要用于藥物生產的醫藥中間體企業在2020年前完成。4.制糖行業。制糖業排污單位。5.農藥行業。農藥制造排污單位,其中生物化學農藥及微生物農藥制造企業在2020年前完成。6.氮肥制造行業。肥料制造中氮肥(合成氨)制造排污單位。7.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常用有色金屬冶煉中銅、鉛鋅冶煉排污單位。
經排查,泉州市共有130家企業應申領全國統一編碼排污許可證。未列入附件名單但屬于上述申領范圍的企業,也應按照本通知要求申領全國統一編碼排污許可證。此外,以上行業中未列入本次申領范圍的其他企業,應當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時限內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
根據部署,上述申領范圍內相關企業應從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在國家排污許可申請平臺(網址http://permit.mep.gov.cn)完成與排污許可申請相關的信息填報工作,并向具有排污許可證核發權限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逾期不辦理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2017年12月底前,具有排污許可證核發權限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完成上述申領范圍內企業的全國統一編碼排污許可證核發,收回或注銷原核發的福建省排污許可證或相關許可內容。
市、縣級環境保護局根據管理權限負責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與監管。對已申領福建版排污許可證的現有企業,向原核發環境保護局申請更換全國統一編碼排污許可證。對新建項目,排污單位應在投入生產或使用并且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向實施環評批復的環境保護局申領全國統一編碼排污許可證。省級及省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實施環評批復的項目,向泉州市環境保護局申領排污許可證;泉州開發區的排污單位及新建項目,向泉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申請或更換排污許可證。(記者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