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進一步加強對泉州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全過程跟蹤服務,日前泉州市經信委下發《關于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培育的通知》。
據了解,“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申報者須為,在泉州市登記注冊一年(含)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工業、信息傳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中小企業;生產經營證照齊全,依法納稅,環保達標,安全生產合規,產品質量合格;具備“專精特新”其中一項特征,經過培育有潛力發展成為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專精特新”涵蓋四個方面特征,具體包括:專業化,專注核心業務,具有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為大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精細化,具備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以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精良的產品和服務在細分市場中占據優勢;特色化,采用獨特的工藝、技術、配方或特殊原料進行研制生產,產品或服務具有獨特性、獨有性、獨家性特點,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新穎化,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通過行業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具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發展特征。
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將繼續組織開展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申報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基本條件之一是納入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庫進行動態培育管理。今年11月30日前,市經信委將行文上報2018年本地區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情況,為泉州市培育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以及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打好基礎。(記者黃文珍通訊員陳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