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雙方均為詐騙受害者,駁回訴訟請求
疫情期間在家上網課,中學生小乙(化名)不慎落入“刷單返利”騙局,擔心被父母責備,他向同學小甲(化名)求助,結果小甲也落入圈套被騙走9萬多元。事發后,小甲的父母以“借款”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要求小乙償還錢款。近日,泉港法院南埔法庭審結該案,依法裁定駁回起訴,理由是雙方均為第三方實施的詐騙犯罪的受害人。
【案情】
陷刷單返利騙局 他和同學都被騙
小乙是一名中學生,前段時間他在家使用父母的手機上網課,在課間休息時瀏覽QQ空間看到一則關于刷單返利的廣告。出于好奇,小乙通過二維碼掃碼進群,并與群內的客服私信。客服告知小乙可以掃描其提供的二維碼進行支付,支付后對方將返還更多的錢給小乙,多出來的差價部分就是返利。小乙隨即在客服的指導下多次刷卡給一家餐飲個體戶,但是遲遲未收到所謂的退款和返利。
懷疑自己遇到詐騙,小乙向群里的客服反映,結果又落入進一步的圈套中,群內其他客服人員稱小乙為未成年人,若想退款及返利須以成年人的身份申請才行,并要求小乙使用父母的賬號。小乙擔心被家長責備,求助同學小甲。小甲通過QQ與詐騙分子進行聯系,也陷入了“連環計”詐騙圈套,前后共被騙款項達9.65萬元,二人合計被騙金額近10萬元。
【法院】
雙方均為受害人 訴訟請求被駁回
事后雙方家長對此產生爭執,小甲的父母攜小甲以“借款”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要求小乙償還上述9.65萬元的款項,小乙及父母則向法院辯稱,訴爭款項不是借款,是雙方被詐騙的損失。
泉港法院南埔法庭受理該案件后,承辦法官經審查,認為該案糾紛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通過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發現此前小乙已在父母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公安機關立案,小甲小乙雙方均系第三方實施詐騙犯罪的被害人,法院裁定該案訴爭款項實為詐騙損失,因涉嫌刑事犯罪,法庭依據法律規定,對原告的起訴予以駁回。
法官提醒
上網“沖浪”多留心增強防詐騙意識
暑假將至,法官提醒各位家長和同學增強詐騙防范意識。
一、學生上網課,條件允許的,家長應盡可能不共用手機等設備。條件不允許的,家長要做好手機支付的安全防護措施,不輕易開通各類“免密支付”服務,保管好手機密碼、支付密碼等重要信息,不隨意將支付密碼等信息告訴孩子。學生上網時也應擦亮雙眼,切忌盲目掃取二維碼、點擊不明來源鏈接。
二、謹慎付款。教育部門推出的網課資源原則上免費,學校一般也不收取其他學習費用,如遇到發布收取費用等信息,要及時與學校、老師溝通核實,切勿向來源不明的渠道付款。
三、一旦發現涉及詐騙的收費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記者 林志安 通訊員 林勤富 陳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