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
單位每月給你交的是9%,你個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只管住院,而那11%里國家每個月會往你的醫保帳戶上打屬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個月按照1369元的最低基數交社保,那么1369×2%=27.38元。就是國家每個月打給你個人的錢,這個錢可以積累起來直接刷卡去買藥或者看門診,剩下的9%國家就拿去算到醫療統籌基金里了。按規定,如果你從2008年1月開始繳納醫療保險,那么從2008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買藥或者看門診,從2008年7月起你住院的費用就可以報銷了。
如果你2008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級醫院,住院期間用的都是醫保范圍內的藥,手術+住院等費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報銷的時候醫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塊,這是起步價,剩下的4000塊醫保中心可以報銷4000×86%=3440元,你個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價,你花了5000塊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這1560元還可以從你的醫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時不怎么用那卡),所以實際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錢。醫療保險對于我們年輕人來說比養老保險重要多了,畢竟看病住院實在太貴了,這也是參加社會保險的意義。不過南京市規定醫療保險必須交滿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終生享受,所以如果你55歲退休,那最遲30歲起就必須開始交醫療保險了。
用得少,需要提醒的是你如果在工作的時候或者上下班的時候出了什么事,這個險就用得上了。但在實踐中很多人出了事不注意保存證據,導致自己無法享受工傷保險,這是很可惜的。如果你下班的時候被車撞了,那應該趕快報警,讓警察來調查記錄并拍照采集證據,警察處理完以后會給你開個事故鑒定書之類的東西,你就可以拿這個去單位要求報工傷了。
如果你出了事就隨便讓人跑了而且還不找證人還不報警什么的,那沒證據的情況下一般不會被采納為工傷的。工傷還有個時效問題,如果你2008年7月1日出了工傷,那你必須馬上報告單位,把警察出具的證據和事故鑒定書以及你出工傷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歷交給單位,叫單位拿著這些材料去做工傷鑒定,你的單位必須在2008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傷鑒定中心,如果距離你出工傷的日子超過了一個月,那工傷可能就鑒定不起來了。如果你單位不去給你鑒定,那你自己可以拿著材料去鑒定中心鑒定,最好也不要超過一個月,否則會很麻煩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