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28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近日,泉州交警部門向社會公布今年9月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4名駕駛人名單,其中有2名駕駛人因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有2名駕駛人因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
2022年11月22日21時14分許,楊某醉酒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安溪縣湖頭鎮二環路后溪村路段時,碰撞行人黃某,造成黃某受傷后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安溪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認定楊某負本事故全部責任。安溪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楊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交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具有以下兩種違法犯罪行為之一的機動車駕駛人,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一是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各位駕駛人要引以為戒,杜絕酒后駕車,安全謹慎駕駛,嚴防事故發生。如發生交通事故,應依法履行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迅速報警、等候處理等法定義務,切記不可駕車逃逸、棄車逃逸或潛逃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