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衛健委采取多項有效措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社會辦醫提供便利,推動泉州社會辦醫健康發展。
認真落實行業準入管理相關規定,對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以外的其他醫療機構實行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兩證合一”的審批政策,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并在執業登記前為舉辦醫療機構提供準入政策咨詢。
在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進行執業登記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時,窗口不再以住建部門對醫療機構消防設計的審核(備案)、驗收(備案抽查)結果和生態環境部門對醫療機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備案等為前置條件,而是采取各部門業務審批并聯開展的方式,為醫療機構的開辦節約時間,減少審批環節,打通以往社會辦醫審批過程中的堵點、難點。同時,優化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登記,醫療機構可以委托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病理或影像診斷中心、醫療消毒供應中心或者有條件的其他醫療機構為其提供醫學檢驗等服務。委托協議可作為醫療機構相關診療科目的登記依據。
市衛健委窗口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提高醫療機構項目推進實施各環節的信息共享水平,做好審批事項之間的工作銜接。提高窗口綜合審批服務能力,全面落實“最多跑一趟”改革,積極探索網上受理、審批新模式,降低社會辦醫的審批成本和政策風險,大力營造全社會理解和支持社會辦醫的良好氛圍。(記者陳靜芳 通訊員陳順來 張依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