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通降電價環節的“最后一公里”,將降價的政策紅利傳遞給終端用戶,近日,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進一步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轉發《方案》,并作出相關工作部署。泉州將按照《方案》進度安排,扎實開展轉供電環節電價違規收費專項檢查。
根據《方案》,此次進一步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工作旨在督促轉供電主體將我省2018年以來6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用電量達到一定規模的商業用戶臨時調增低谷時段時長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減收非高耗能行業工商業用戶電費5%的政策紅利全部傳遞到終端用戶。轉供電主體準確執行轉供電價格政策,不亂加價亂收費。推動具備條件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終端用戶用電實行“一戶一表”,2020年以后新增接電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終端用戶實現用電“一戶一表”,現有轉供電主體“一戶一表”改造或供電企業抄表管理改造200戶。
3月15日至4月15日,開展轉供電主體摸排、轉供電價格政策宣傳、調查和督導工作。4月16日至5月15日,部署轉供電主體開展轉供電價格政策執行情況自查自糾。5月16日至7月15日,開展轉供電環節收費專項檢查。
以此為契機,泉州將對2018年以來各級各項轉供電降價政策的落地執行進行全面清理規范。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牽頭會同發改部門、電網企業,根據發改部門牽頭排查確認后的轉供電主體名單及其執行電價政策情況,扎實開展轉供電環節電價違規收費專項檢查。
此次檢查重點包括轉供電主體是否按照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時間節點和降價額度收取電費;是否存在以電費名義收取其他費用,或者與電費捆綁違規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向終端用戶分攤的電費總額是否存在高于向電網企業繳交的電費的行為,是否存在將自身用電違規分攤給終端用戶的行為;是否存在不按規定退還多收電費的行為。
在監管執法部門檢查調查前,已嚴格落實自查自糾要求、及時全額清退多收價款、停止違規收費項目并開始依法合規收費的轉供電主體,可依法酌情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相關部門對在檢查調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嚴格落實自查自糾要求,不及時全額清退多收價款或仍在實施違規收費行為的主體,將及時依法立案處理、責令限期退還多收價款,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亂加價亂收費行為,予以公開曝光。(記者陳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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