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底,不少還未安裝ETC的車主都在這階段忙著準備給車輛安裝,不過,有的車主卻在出示證件信息后發現,自己的信息已被他人使用并辦理,本人無法辦理。近日,多名車主致電96339,向我們反映這一情況,并咨詢該如何處理,同時也想了解,他人這種做法是否已構成違法行為。
市民反映 首次要辦理ETC 卻被告知早已辦過
莊先生是泉港人,12月13日,他來到區行政服務中心,打算為車輛辦理ETC。不過就在他提供了身份證以及行駛證之后,卻被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告知,所提供的行駛證已經被辦理,不能再次使用。
聽到這句話之后,莊先生十分疑惑。他從未辦理過ETC,也從未將行駛證借給他人,怎么就被別人冒用辦理了呢。在莊先生的再三追問下,只能得知他的行駛證是在銀行被辦理了ETC,不過是誰辦理、如何辦理,就不得而知了。
無獨有偶,市民陳先生到位于沈海高速公路泉州出入口相關銀行網點打算辦理ETC時,也被工作人員告知所提供的信息不能辦理,因為早已辦過了。陳先生表示,自己的確還未辦過,也不曾委托他人辦理過,不知道為什么,自己的信息就被使用了。而信息一旦被辦理,就無法再辦第二次,陳先生不知該如何是好。
部門回復 需要三證才可辦理 可查詢并進行注銷
就此問題,記者咨詢了福建高速集團泉州管理分公司肖先生,他表示,按照規定,如果是本人前來辦理ETC,需要攜帶身份證、行駛證以及銀行卡才可辦理,如果是委托他人辦理,則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行駛證以及銀行卡,只提供行駛證信息,是無法辦理ETC的,他也無從得知究竟莊先生與陳先生的信息是如何被冒用且辦理。
針對信息已被使用,本人無法辦理的情況,肖先生介紹,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中國ETC服務,該程序為交通部上線的官方小程序,通過點擊程序里的客服,可向在線客服反映相關情況,或查詢我省的熱線電話后進行反映。他提醒,車主不要在其他網站、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不明平臺嘗試,避免信息再次泄露。
律師說法 已經屬于侵權行為 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未經他人同意使用其信息辦理ETC是否違法?福建泉中律師事務所張雄信律師介紹,這已屬于侵權行為,需承擔民事責任。侵權者首先必須停止使用他人信息,賠禮道歉及恢復原狀,其次需要根據損失的多少承擔相應的責任,并進行賠償,這期間若有產生其他費用,均由侵權者承擔。
張律師提醒市民,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不要隨意使用他人信息,否則將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記者 石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