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馬路上的電動汽車越來越多,充電費用成了很多車主關心的話題。記者昨日從市發改委獲悉,根據省發改委下發的通知,從8月起,降低電動汽車充電服務收費標準,電動乘用車由1元/千瓦時(不含電費)降為0.9元/千瓦時(不含電費),經營者可在規定的上限標準之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電費也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充電服務收費標準下調意味著充電費用也將減少。不過,近日有不少電動汽車車主反映,他們在充電時發現,不同公司的充電樁定價不同,同公司不同站點的充電樁的價格居然也不相同,他們搞不清楚這其中的原因。記者對此采訪了相關部門,解答車主疑問。
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用下調對車主而言是個好消息
走訪 不同充電樁價格有差別
記者走訪獲悉,目前泉州的公共充電樁運營商主要為國家電網、特來電等企業,占據90%左右市場份額。
記者在“特來電”新能源汽車的APP上發現不同站點充電樁價格不同的情況,例如“上海大廈”站點價格為0.8元/千瓦時,“興祥大廈”站點價格則為1.6元/千瓦時,價格相差較大。
記者前往“特來電”的幾個充電樁站點查看,其中“上海大廈”站點為露天站點,夏季高溫,太陽炙烤,但因為價格便宜,仍有不少車主選擇在這里充電。有的車主急需用車,就干脆敞開所有車門通風,在烈日下等待汽車充好電。
回應 接入方式決定終端價格
為何不同站點的充電樁價格不同?“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泉州地區負責人張榮紀說:“這主要和充電樁的變壓方式有關。”
張榮紀介紹,如果該站點的充電樁是公司高壓獨立包裝,即自己放專用變壓器,那么屬于集中式接入,用戶享受的是大工業電價的價格。如果該站點的充電樁是低壓接入居民或商業用電變壓器,屬于分散式接入。
“要根據變壓器的性質來定價。”張榮紀說,“如果這個變壓器本身的主要用途是居民用電,分出150千瓦供給新能源汽車充電,那么就根據居民用電價格定價,如果接到酒店,就按酒店價格走。”因此,公司高壓獨立包裝的充電樁價格較優惠,分散式變壓器價格則因地而異。
福建省物價局規定,充電設施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收費公示的相關規定,在服務場所醒目位置公布充電服務收費標準、充電電價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政策 充電服務收費標準降低
據了解,經營性充電樁的收費由兩部分組成:電費和服務費。根據省發改委的通知,從8月1日起,調整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充電服務收費上限標準,電動乘用車由1元/千瓦時(不含電費)降為0.9元/千瓦時(不含電費),經營者可在規定的上限標準之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同時,2020年12月31日前,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送接裝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站用電,暫免收基本電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電度電價按當地大工業目錄電度電價減半執行。
此前,泉州充電樁的電費沒有限價,一般為0.29元/千瓦時。此次峰谷分時電價,電費會拉開差距。峰時段為8:30~11:30、14:30~17:30、19:00~21:00,谷時段為23:00~次日7:00,半夜充電最劃算,也緩解用電壓力。記者從國家電網旗下充電平臺“E充電”獲悉,目前該平臺服務費最高收費標準每千瓦時從1元降到了0.9元,石獅、洛江等地區部分站點的服務費僅為0.3元/千瓦時。在電費上,“E充電”部分站點已經實行了峰谷分時計費,比如洛江供電營業部充電電費在0.1583元~0.4208元/千瓦時。
記者致電泉州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樁電費價格確實按接入方式的不同存在差異。前端價格由政府規定,不同的用電方式價格不同,就會影響其分散到的充電樁的電價,前端為集中接入的高壓獨立包裝變壓器,享受的電價又與一般電價不同。如果前端價格進行調整,各大新能源汽車企業的供電價格也會隨之調整。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工作人員表示,各大企業已經接到降價通知,相關部門將進一步抓緊落實。(記者 魏婧琳 實習生 翁欣桐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