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2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陳玉玲通訊員林阿敏劉閩華)在車來車往的高速路上,未系安全帶、穿拖鞋,駕駛時頻頻使用手機……大客車駕駛員潘某的這些行為都被人一一拍了下來。7月19日,泉州高速交警接到該段舉報視頻,經多方調查,找到了潘某對其進行處罰,并于今日通報情況。
在這段舉報視頻里,一名大客車司機在駕駛時,右手轉著方向盤,左手拿著手機看,整個視頻14秒一直低頭,偶爾眼睛往上抬一下,而司機此時駕駛的車輛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據舉報者介紹,司機不僅開車玩手機,還未系安全帶、穿拖鞋,這一行為不僅不愛惜自己的生命,更是枉顧全車人的生命安全。
隨后,泉州高速交警立即開展行動,根據車輛路線、行駛車次等信息,查到了該輛大客車所屬的運營集團和當班駕駛司機。當日下午18時左右,交警部門聯系到了該運輸企業,并就駕駛員潘某駕駛閩CYD8**在駕車時使用手機、著拖鞋的違法行為,對該客車所屬的泉州汽車運輸總公司永春分公司負責人、安全經理、當事駕駛人進行聯系約談。
在約談會上,交警部門首先通報了相關違法行為情況并依法對當事駕駛人潘某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耐心細致地講解駕駛時使用手機等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和相關事故案例,通報近段時間以來涉及營運車輛的交通事故情況,并對約談對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責令其立即舉一反三、引以為戒,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按照相關規定,潘某因在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被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
客運公司負責人當場表示,公司立即對當事駕駛人潘某先處以停崗整頓、罰扣相關安全獎金,并在全公司范圍內立即開展安全行車整頓整治活動,加強自身監管力度,杜絕再次發生類似違法行為。
民警表示,開車玩手機已經成為繼無證駕駛、酒后駕駛之后誘發機動車交通事故的第三大原因,占比高達10.56%。“低頭族”現象的治理必須多管齊下,特別是將法律約束和提升自身安全意識的宣傳教育結合起來,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勿做低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