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企業跨區域遷移需到遷入登記機關辦理準遷,再到遷出登記機關辦理遷出,最后到遷入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如今,企業經辦人只需到遷入登記機關辦理,不用再“兩頭跑”。
記者從市行政服務中心了解到,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解決企業辦事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提升登記的便利化水平,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繼優化企業開辦及注銷流程后,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圍繞企業反映的遷移登記流程問題,積極調研、探索解決途徑,制訂業務規范,簡化登記流程。
據悉,企業遷移“新政”于2019年7月4日起在全市實施,我市各級登記機關登記的企業,在我市范圍內跨區域遷移的,可直接向遷入登記機關申請準遷和遷入登記,無需向遷出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登記。同時,對遷移提交材料進行簡化,一份準遷申請材料由遷入登記機關與遷出登記機關內部流轉、共享,企業無需提交遷出登記申請材料;企業一申請遷入,準遷登記與遷出登記就同時啟動。這一政策的實施,不僅減少了環節,少跑了部門,縮短了辦理時長,還簡化了材料,給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記者殷斯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