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安美林蔡某、柳城趙某兩名居民非正常上訪嚴重影響社會公共秩序,近日兩人被南安市人民法院分別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和一年九個月。
南安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1、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采用威脅、要挾的方式強行索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蔡某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8000元,退出違法所得。2、趙某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國家敏感的非上訪地區越級非法上訪。趙某經訓誡、行政處罰后,仍屢教不改,以非法上訪要挾鎮村干部,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南安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