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1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張少坤 文/圖)上周五晚至今早8點,泉州高速交警在轄區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酒駕醉駕毒駕。行動期間,民警在現場共查獲了63名“麻龜”。
民警在現場查酒駕
6月9日上午8時許,一大隊二中隊民警在惠安高速口設卡,一輛奔馳車迎面駛來,在距離關卡100米的地方忽然停了下來。執勤民警察覺有點不對勁,走過去詢問,發現車上坐著兩個大人和一名小孩,其中,駕車的男子神情緊張。經酒精呼氣測試,該名丁姓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6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隨后的調查中,民警發現丁某尚未取得駕駛證,為無證駕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丁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罰款15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因無證駕駛,將面臨扣車、拘留15日以下處罰。
當天上午9點多,一名男子駕駛小車在惠安口被民警攔下。經酒精呼氣測試,駕駛員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50 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吹綔y試結果,陳某傻了眼,還向民警“喊冤”,稱自己的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第二天起來后人很清醒,不知道還有酒精反應。
陳某還稱,車上4歲的男孩是自己的兒子,當天早上發高燒且犯了蕁麻疹,急著載他到泉州市區就診。因為家里沒有其他人能開車,只好自己上了。得知原由后,民警依法對陳某進行處罰,為不耽誤治療時間,由中隊長開車送這一家人前往醫院治療。
民警介紹,本次行動除了部署警力查處夜間酒醉駕外,也加大了對隔夜酒的查處力度。在查處過程中發現,還是有不少人對隔夜酒不夠重視或心存僥幸。至于酒后多長時間能開車,完全取決于每個人代謝酒精的能力。為保證安全,一般情況下,飲酒后明顯感覺身體不適,說明酒精尚未完全分解,此時開車,就有很大機率出現酒駕的情況。
【以下這些行為,也會被判定為酒駕】
酒后挪車也算酒駕
酒后不開車,只是把車挪動一下方便明天或者別人來開車,這其實也是酒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只要喝了酒并將車輛駛離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酒駕行為,而只要駕駛員飲酒后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即構成了酒駕。
搭乘酒駕車也要負責
酒駕的危險眾所周知,民警提醒, 在遠離酒駕的同時,還要對酒駕行為進行勸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