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18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 通訊員 林聰海)4月18日,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fafqdl.cn)記者從泉州市住建局獲悉,今年,泉州將全面落實市石改新政,力爭全年改造城鄉石結構房屋2000萬平方米以上,基本保障低收入群體居住的石結構房屋安全。
近日,《泉州市2018年城鄉石結構房屋改造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公布,全市將重點圍繞幫扶改造、成片改造、修繕加固、零星翻建、征收盤活、安全管理等工作開展。
在幫扶改造上,將結合農村危房改造、低保(含特困人員)安居房建設等專項工作,重點推進并完成泉州市經精準識別的現行市定扶貧標準線(2018年扶貧對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992元)下的所有貧困人口所居住的石結構房屋改造,穩定實現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市力爭完成低收入群體石結構房屋改造任務111戶,6月底前全部開工,10月底前竣工90%以上,12月底前全部竣工。
在成片改造上,將建立成片改造、農村統一組織實施小片區改造和按照規劃零星改造項目庫,引導按規劃組織實施改造,力爭全年成片改造石結構房屋7500棟、250萬平方米以上。
對三層及以下的普通石結構房屋,則鼓勵按照相關技術要求,組織實施修繕加固,力爭全年修繕加固石結構房屋496棟、14萬平方米以上;適合就地翻建的,批準就地翻建一批,不得設置翻建指標,因規劃公共設施用地或納入近期改造區域不能就地翻建的,就近調劑安排用地指標組織異地建設一批。全市力爭完成零星石結構房屋翻建改造3萬棟、1050萬平方米以上。
同時,征收盤活一批石結構房屋。對一戶多宅、閑置空房和廢棄舊房,由村集體給予適當補償收回盤活或拆除復墾,全年力爭征收后收回或復墾石結構房屋2000棟、60萬平方米以上。對業主確無改造意愿、無法收回盤活的閑置空危房,村(居)委會要與業主簽訂安全具結書,期間不得作為住宅自住或出租,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另外,按相關規定,城鄉石結構房屋改造項目享受相關補助和規費減免政策。對于《方案》中公布的重點項目和石結構傳統建筑修繕保護項目,按相關文件要求,由各縣(市、區)將項目建設計劃書等前期材料于4月底前上報市石改辦審定后,按規定程序予以撥付首批市級補助資金;第二批石改市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由市石改辦結合各地項目落實、建設進度等情況予以安排撥付;2018年底,市石改辦再根據經縣(市、區)石改辦驗收合格后的任務完成情況,安排撥付第三批資金。
各縣(市、區)則要用好用足政策,將年度石改配套資金按要求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按項目進度同步撥補本級財政補助資金,并確保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