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長展示孩子獲得的賽事證書上,就蓋有“中國藝術家協會”和“中國教育事業促進會”的章,兩個協會已被確定為山寨協會
步步圈錢 賽事含金量難保
為了吸引更多的孩子和家長來參賽,山寨協會也在盡各種方式在包裝自己。國字號加名人站臺,主流媒體報道和廣告造勢宣傳,一步步將山寨協會包裝成“權威機構”,許多家長、老師往往很難察覺。而這些包裝方式,都需要錢。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筆“整容費”就來自每個參賽孩子的家長。
業內人士稱,這些比賽都有一套模式,“國字頭”山寨協會辦賽,本地組織承辦,行情好時,僅本地承辦方就能獲益幾十萬元。
謹慎老師為何也信了
就如商家請明星代言產品一般,山寨協會也邀請名人站臺,對許多大眾而言,名人的知名度間接等于協會的真實性。以2014年第九屆中國青少年藝術節為例,網上媒體報道的開幕和閉幕活動中,就有著名主持人站臺主持,著名歌唱家頒獎,著名舞蹈家等名人出席。
2014年,某藝術節組委會找上晉江一家舞蹈類培訓機構的蔡老師,讓她介紹孩子參賽。起初,蔡老師很謹慎,她很看重比賽的權威度和專業性,但對方來頭不小,主辦單位中有國字頭藝術協會。組委會還寄來一本雜志,報道中,某著名歌唱家曾幫該協會站臺演出。“對家長和老師來說,很容易相信。”蔡老師向家長推薦后,25名學生報名。為了給學生備賽,她花費更多精力排練和指導,但真正到比賽,學生匆匆表演完,評委一句點評都沒有,“賽事沒門檻,報名繳費都能參賽,幾分鐘比賽,發獎杯、證書,比賽就像是一條流水線,商業性很重”,那次比賽,對于學生來說沒有過多的收獲。
除了國字號和名人站臺,山寨協會舉辦的比賽,還通過媒體報道和自身的廣告造勢,影響著大眾的判斷。如去年舉行的第四屆中韓國際青少年藝術節,頒獎盛典就在電視臺演播大廳舉行,今年的中國青少年藝術節,國內某大型新聞網站3月29日還報道了它正式啟動的消息。該網站泉州分站的負責人稱,活動報道是受到地方承辦方的邀請,而市場上各類活動很多,主辦資質無法一一核實。
另外,這些協會都有自身的微信訂閱號、網站,有的賽事還有專門的賽事宣傳網站,網頁精致,內容有板有眼。
山寨協會的圈錢模式
“山寨協會辦賽,是純商業性的。”三名常年在泉州地區舉辦少兒才藝比賽的業內人士都表示,目前,行業中為比賽冠上“山寨國字頭協會”的現象很多,家長作為消費者,容易被這個頭銜忽悠去,而山寨協會的盈利伎倆,大多數都是家長們買單。
可媽的孩子,前年參加了中國青少年藝術節。可媽直接為女兒報名參加泉州總評,單項報名費是380元,晉級后參加在北京一大型酒店舉行的總決賽,每項費用又是1500元,和食宿費加起來是3000元左右,但并不含來回機票。為讓孩子安心比賽,她也陪同去北京,兩人的來回路費,約3000元。
比賽后,安排一天跟團旅游,旅游費用大概每人200元,其中包括一些景點的門票。比賽之外,額外還包括回家為親戚朋友帶的一些禮品,“差不多2000多元”。可媽粗略計算,這趟5天的行程,兩人總共花費1萬多元。而這,只是可媽女兒一年一二十場比賽中的一場。
蔡老師說,很少孩子會像可媽女兒這樣,一年參加一二十場比賽,大部分孩子一年參加一兩場比賽,幾千塊的費用,很多家長還是愿意出的。
業內人士稱,可媽和孩子的這趟行程,其實是此類辦賽的常見圈錢模式。首先,向參賽者收取報名費和代言費,是比賽最快速的回本方式。一位參賽孩子報名費300元左右,但這不是盈利重頭。很多比賽,都推出才藝代言人、大賽形象大使,孩子要擔任代言人,家長需向承辦方繳納1萬多贊助費,擔任形象大使,費用則是3萬到4萬元。而承辦方則會承諾,為孩子提供出演微電影、上電視臺做主持人等機會。
其次,商家贊助費。某業內人士透露,如今要拉到企業的贊助難,來自服裝企業的贊助費是盈利來源,但占盈利比重不大,更多的是與大型商場的合作和冠名,因為商場需要比賽帶動人氣。再者,很多比賽的總決賽地點定在北京,除了更能虜獲家長的虛榮心,也能開發盈利渠道,“按理說,比賽一天就能比完,為什么去北京頭尾要四五天?因為其中一天安排旅游,大賽主辦方能賺錢”。比賽結束后,還會將表演視頻刻錄成碟,或者匯集成冊,對家長來說是一份紀念和成果,光碟一盤幾十元,作品集一冊甚至上百元,開發這些衍生品,也能產生效益。
因此,一場比賽行情好時,扣除舉辦成本(租用場地、聘請評委和工作人員等),光本地承辦方就能賺幾十萬元。
這些山寨協會是怎么做到大張旗鼓在全國各地辦分賽?業內人士透露,互聯網的發達沖破時空界限,也沖破人力的局限,如果某山寨協會總部在北京,總部可通過網絡等手段,尋找各個地區的承辦方,與承辦方協商合作模式,有的承辦方需要向總部上繳押金,拉到一定數量的參賽者,押金才能收回。而北京總決賽的費用由總部統一收取,承辦方不經手。主辦方國字頭名牌吸引人,承辦方從地方拉人,雙方實現雙贏。
無法保證的比賽含金量
“出發點是讓孩子得到更多鍛煉。”在蔡老師看來,參賽能提高孩子的臺風和自信。多位家長也表示,官方和學校組織的比賽活動少,孩子們難得有展現的機會,這類商業賽事正好彌補這塊缺失。只是,山寨協會辦賽的含金量,本身就值得商榷。
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的吳律師表示,山寨協會未在民政部登記注冊,意味著不具主體資格,開展活動也是不合法的。山寨協會借機構名義從事經濟活動斂財,情節輕的屬治安犯罪,嚴重者可能涉及詐騙罪。比賽既然不合法,也就很難保證它的專業及公平。
在國家一級心理咨詢師王永梅看來,大部分比賽,無法讓孩子得到所謂的鍛煉和提升自信。每個年齡段的孩子有不同特點,學前孩子上臺可能表現得大膽張揚,是因為他們還不懂得害怕和緊張,到了青春期,也可能變得內向沉默。上臺表現如何,很大程度取決于孩子的性格,家長應該在生活中,注重孩子好性格的養成。若是為了檢測孩子才藝專業水平,比賽也做不到,因為比賽中,孩子的表現不一定是他的真實水平,評委只看了一次演出或作品,可能給出誤導家長的評價。
因此,參賽更多的是滿足父母的虛榮心。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潘芬芬也認為,家長很容易有焦慮的心理,生怕孩子輸在起跑線上,但人生是馬拉松,起跑太狠反而無益。(海都記者 陳瑩鈺 見習記者 賴志昌 攝影 黃謹 編輯 劉榮寅 葉碧玉 視覺 立祺 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