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當者行動微信公眾號定期及時公開每月愛心捐贈明細
慈善立法 草根公益更規范
2015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作為我國首部慈善領域的基本法律,該草案備受矚目,截至11月30日下午6點,草案通過中國人大網征集到意見數量共1803條。
作為一部慈善領域的基本法,草案把慈善的概念從“小慈善”變為“大慈善”,即除了扶貧救災、扶助老幼病殘等活動外,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事業發展,以及符合公共利益的其他活動都納入慈善范疇。
在慈善法草案的制定和修訂過程中,來自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的王勝利、何國科,多次參與建言獻策。在他們看來,通過法律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改變目前公益格局,對突破公益瓶頸有推動作用。
成立于2004年,至今已發展11年之久,在國內已經有較高知名度的“擔當者行動”,是一家民間公益助學組織,總部在廈門。其在善款募集、項目運作、信息公開等流程上,都更專業更規范,他們的運營模式,對于泉州草根公益組織或有較大借鑒作用。
未官方注冊就非法嗎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以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的非營利組織即使沒有登記,也可以開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動,但應當遵守本法相關規定,并依法享受相關權益。”
王勝利分析,這一規定,從法律上承認了沒有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從事慈善活動的合法性,為不具備法人資格的“草根慈善組織”的生存發展提供了法律空間,有利于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慈善活動,激活社會活力,體現了慈善立法的包容性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立法宗旨。
公募資格討論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六條規定:“慈善組織自登記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對象進行非公開募捐。依法登記滿兩年、運作規范的慈善組織,可以向原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公開募捐資格證書。民政部門經審查,沒有發現其受到本法規定行政處罰的,應當發給公開募捐資格證書”。
這是被討論得最多的條例之一,王勝利說,目前具有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非常少,包括很多公益組織、新聞媒體在內的機構,都是不具備公募資格的,然而也常常能看到他們通過各種方式公開組織捐款,這些活動,根據草案中的條例規定,都是違法的。
而第二十六條規定,被視為放開了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的資格,打破了公募慈善組織和非公募慈善組織的界限,有利于慈善組織的公平競爭,也是慈善組織在募捐資格方面的制度創新。
不過,目前的募捐形式多樣,特別是依托微博、微信、手機APP等新媒體方式進行的募捐,在監管上存在較大問題。根據早前央視《一線》欄目的相關報道,目前已有大多數參與立法的人大代表、專家學者提出,開展針對慈善組織在互聯網、新媒體領域開展活動的專題研討,再擬出具體細則。
哪些信息必須公開
信息的公開程度,對于公益機構的公信力影響巨大,但對于哪些信息應該公開,公開到什么程度,又該在什么時候公開,這些問題以往都沒有相應的規范。而慈善法草案,對信息公開作了專章規定。
根據草案第七十六條規定,應當及時公開向社會公眾募捐情況和慈善項目運作情況。并且在公布的時間上,作了具體規定:“公開募捐周期大于六個月的,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募捐的具體情況,公開募捐活動結束后三個月內應當全面公開募捐情況。慈善項目運作周期大于六個月的,至少每三個月公開一次項目運作的具體情況,項目結束后三個月內應當全面公開項目運作情況和募得款物使用情況。”
此外,草案規定了年度報告制度。年度工作報告包括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年度開展募捐活動及接受捐贈情況、開展慈善項目情況。對于存在私分、挪用或侵占慈善財產、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用途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將吊銷登記證書,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近年來屢見不鮮的“詐捐”行為,草案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將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擔當者行動的法人代表、總干事官文賓,昨日接受海都記者采訪時,介紹了他們的經驗。首先在愛心款的募集上,官文賓介紹,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通過項目書,向慈善基金會申請項目資金;二是來自于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的捐贈。而每一筆善款來源,哪怕只是10元、20元,都會在收到款項的2個工作日之內,通過擔當者行動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布。此外,捐贈人有需要領取公益事業捐贈專用收據的,擔當者也會及時寄送發票。
其次,在善款的使用上,他們會通過項目財務報告和定期財務報告來公示,其中,定期財務報告除每季度報告外,還有半年報告、年度報告。
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
參與具有危險性的公益活動,出發前和志愿者簽免責聲明有用嗎?何國科分析,免責聲明的具體條款,如果沒有存在和法律相抵觸的地方,簽署這份聲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作為對活動危險性、志愿者要履行義務及承擔責任的提前告知,很有必要。
不過,根據草案第六十五條和第六十九條的相關規定,除了告知活動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風險、組織安排志愿者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的慈善服務前,應當為志愿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買保險這件事,部分公益組織有在做,但這次是以法律形式直接進行規范。”
在保障志愿者的安全方面,擔當者行動也是比較規范的。官文賓說,并非每次活動都會為志愿者購買保險,但諸如“未來英才夏令營”,以及到外省、偏遠山區等地捐贈圖書角等活動,因活動時間較長,他們都會為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險。(海都記者 陳邵珣 林莉莉 陳曉婷 攝影 呂波 編輯 蔡偉藝 韓婧 視覺 張娟 方立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