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賣的自制美食 更安全?
新規擬要求,網絡食品經營需取得經營許可
朋友圈里的DIY美食轟炸
現在誰的微信朋友圈沒有幾個賣東西的微商?他或她可能就是你的同事或好友。朋友圈里的自制食品經常自稱“零添加”,事實上“零添加”美食并不意味著更安全。
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在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行為,就此記者調查了解,泉州人朋友圈的DIY食品還真是火爆呢。業內人士表示,微營銷的監管存在空白,待《辦法》實施后,朋友圈活躍的美食銷售也將戴上“緊箍”。
調查 朋友圈 DIY食品逆襲
DIY生日蛋糕、芋圓、肉干,代加工的烤生蠔,澳洲、英國、美國等各地代購食品……如今只要打開手機微信,隨時隨地可以實現叫餐、外賣服務,“一條微信,美食上門”,而賣的食品種類琳瑯滿目,既有生鮮,又有加工的熟食,還有送貨上門服務。
“現在誰的微信朋友圈沒有幾個賣東西的微商?”讀者小珊稱,已逐漸習慣通過微信購買部分食品的生活方式。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活躍在朋友圈的微商大多是“80后”、“90后”甚至是“00后”,他們通過朋友賣自己制作的食品;有些則是代理其他商家或廠家的商品,賺取差價或按比例獲利。
市民陳女士是去年開始在微信上做食品經營。“一個朋友在微信上賣豆花啟發了我:朋友圈不僅可以用來賣首飾、化妝品,還可以賣食品。”
無獨有偶,市民郭女士也是受朋友啟迪,開始在朋友圈銷售生蠔、肉干等食品,“最初只是代售生蠔,做代理商,后來因為自己也喜歡吃烤生蠔,就逐漸開始做熟食加工,烤了再送”。
而黃女士則是喜歡吃甜品,于是學著做甜品,并逐漸發展到在朋友圈賣甜品,“生意很好,大家口口相傳,來買蛋糕的人越來越多,我一個人常常忙不過來”。
“無需投入多余宣傳費用和門店費用,無庫存壓力。朋友再推薦給朋友,一傳十,十傳百,朋友圈變成了生意圈。”一名從事朋友圈加工食品銷售的微商總結。
爭論 朋友圈賣的食品 安全如何保障?
在朋友圈銷售食品越來越紅火,并逐漸成為一種生活方式的同時,食品安全如何保障?畢竟,賣家往往沒有正規經營資質,所售商品質量如何保證?
從事一年多的朋友圈食品銷售,陳女士有自己的方法,她說:“首先,我不是什么產品都賣,我只會接受一些知根知底的朋友制作的產品,并且必須是在我反復試吃后覺得口感不錯的。其次,我都會去參觀每一件所售產品的制作過程,包括要求他們到正規合格的地點采購原材料,并提供相應采購的票據,特別是肉類食品,我們一定是用生鮮肉制作的。我所賣的這些食品,都是生產者自己也會食用的,所以不會去刻意降低成本,一定是用最健康最好的材料。”
郭女士也表示,微信上賣東西靠的就是口碑,她會試吃每一樣自己賣的食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記者隨機采訪多名讀者發現,對于朋友圈食品銷售,大家意見各一,有讀者認為,正因為他們是在自己家中進行食品加工,更干凈,也更讓人放心。也有不同意見者:“沒有門店,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證,如何保障衛生安全?”
部門 微營銷存在空白 需加強監管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網絡食品經營需取得經營許可,消費者遭侵權可找第三方交易平臺賠償。“《辦法》是對新《食品安全法》中網絡經營行為的一個擴展和補充。”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表示。
據介紹,《辦法》出臺前,食藥監局曾開展過一個關于互聯網銷售食品的專項行動,由于當時的食品安全法并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只能對線上的食品經營者進行引導辦證,并沒有強制要求。
“《辦法》所涉及的內容,其實是對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的一個補充。”該人士表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辦法》明確,網上銷售食品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備案憑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如不能提供經營者具體信息須擔責。這意味著《辦法》正式實施后,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尚未進行備案的網絡店鋪將不能在網上進行食品銷售了,朋友圈里活躍的美食銷售也不能隨意開賣了。(記者 顏雅婷 實習生 葉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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