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31日訊 傍晚6時至7時許,泉州鯉城西街一個小巷內,有個戴橢圓形眼鏡的男子頻繁出沒。他專盯單身女孩,伺機實施猥褻。鯉中派出所經連日布控偵查,終于將嫌疑人——22歲的李某抓獲。昨日上午,李某因涉嫌猥褻婦女,被鯉中派出所刑拘。
今年5月20日晚上6時30分許,單身女孩阿玲,推著自行車經過西街某小巷。行至該小巷公共廁所附近時,一個陌生男子突然竄了出來,從阿玲背后,用一把匕首抵住了她的胸部。
“不要出聲,跟我走!”男子一邊用匕首抵著阿玲,一邊把她拉進女廁的最里間。男子命令她將門反鎖,而后以親吻、撫摸的方式,對其實施猥褻。作案時,男子還拿出手機,聲稱要拍下阿玲裸照,以防她事后報警。
其間,阿玲很害怕,怯怯地交出自己身上攜帶的現金,請求男子不要性侵自己。他收下現金,稱“自己壓根就沒那個意思”。“你叫什么,電話多少?我記下來,以后常聯系。”男子拿著匕首,逼她說出自己姓名和聯系方式。次日,他再次聯系阿玲,阿玲拒絕并報了警。
今年3月以來,鯉中所陸續接到類似報警,民警綜合嫌疑人作案時間、地點,以及受害人描述其體貌特征,在西街某小巷內展開長期布控偵查,最終,將嫌疑人鎖定為李某。
前日下午5時許,李某在西街家中落網。他今年22歲,1.7米的個子,看上去很清瘦,上唇還留著一撮小胡子。落網后,李某交代了自己屢次猥褻事實。至于為何實施猥褻,李某的解釋是,他曾見別人搶劫強奸了一個女子,所以想以這樣的方式,引起警方注意,抓住那個歹徒。
李某交代,今年3月上旬一天和4月下旬的一天,同樣是晚上7時許,在同一條巷子里,他還曾對另外兩名單身女孩實施猥褻。每次作案時,他都斜挎一個單肩包,里面裝著匕首和伸縮警棍,以此威脅受害人。事后,他同樣留下受害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并拍照威脅對方不要報警。(海都記者 韓影 通訊員 蔡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