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泉州市“泉心泉意”服務企業災后重建十四條措施》(泉營商辦〔2023〕5號)、《鯉城區激勵“干部敢為、企業敢干”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方案》(泉鯉委辦〔2023〕2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于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部署要求,現推出“全速鯉辦共贏未來”服務企業災后重建十條措施:
一、開辟災后重建審批項目“綠色通道”
區政務服務中心將涉及救災和災后重建的審批項目納入“綠色通道”,以最快速度審批辦結。全面推進政務服務實現“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幫代辦”,企業、群眾可通過線上辦理渠道申報辦理,保證政務服務“服務不減”“效率不降”。
二、積極推廣災后重建專有融資產品
積極推廣泉州“信易貸”平臺手機端信貸直通車小程序災后重建金融產品專區,引導企業申請“同舟·易建貸”等定制化產品,助力受災企業復工復產。
三、因災傷害工傷認定快審快結
職工因工作等原因在應對臺風等極端惡劣天氣時受到事故傷害申請工傷認定的,予以優先辦理,對事實清楚、材料完整的,在10日內完成工傷認定工作。
四、推行水費緩繳不停供
落實“因臺風受災影響繳費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緩繳期間欠費不停供、免收欠費違約金。
五、加強因災電力設施維保服務
在全區社區、居委會、物業、電力表箱處提供就近服務電話,開展片區網格服務,協助受災企業群眾開展電氣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免費移表、換表、表箱漏電保護開關安裝更換等。
六、允許食品生產主體因災保留許可證號
對因受災導致生產條件發生變化的食品生產市場主體開展分類指導,幫助其盡快恢復生產。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核準(登記)證且有效期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間屆滿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市場主體,受災情影響無法在規定時間提出延續換證申請的,許可證書號碼保留至2023年11月10日。
七、提高政府采購預留份額
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100%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2023年底12月31日前,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80%以上。
八、加強災后稅費惠享精準服務
發布《災后恢復重建稅費優惠政策匯編》,匯集增值稅等各稅費種、延期繳納稅款等十二類支持政策,并通過“云”上辦稅服務廳,依托“稅事遠程幫”和全程可視服務,為納稅人“非接觸式”辦理各項稅費減、免、緩、退等事項,確保政策精準落地。
九、開展災后恢復農業生產保障
在農業投入品、動物衛生、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農資打假、動物衛生專項整治等活動,切實保障受災農戶和企業合法權益,助力有序規范農業營商環境。
十、對受災企業審慎適用執行強制措施
針對受災企業采用經營性資產“活封活扣”柔性執行方式,審慎采取查封廠房、拍賣生產設備等經營性資產的強制執行措施,降低強制執行對受災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