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裝“招嫖”,背后卻有一團伙秘密合作,專門盜竊“嫖客”財物,一個多月作案七起。近日,惠安法院作出宣判,其中兩被告人因犯盜竊罪獲刑,其余三人另案處理。
去年8月的一天,湖南人胡某打電話給安徽人張某平,問他能否幫忙介紹一名女子合伙盜竊他人財物。同時,胡某承諾,張某平每介紹一名女子,就給他5000元介紹費。
見有利可圖,張某平聯系上趙某東(另案處理),讓其帶女朋友程某慧(另案處理)到惠安合伙作案。之后,四人又聯合“王某”(身份不明,另案處理)租住在一起,并對作案方案進行預謀和分工。據悉,五人約定盜竊所得贓款由胡某分得40%、程某慧和趙某東分得40%、張某平和“王某”各分得10%。
從去年8月20日至9月23日案發,胡某等人按照事先的分工多次作案,即由程某慧到惠安螺城鎮濱溪路“招嫖”,以按摩為由將被害人騙至事先布置好的租房,并讓被害人脫掉衣服。在程某慧對被害人進行按摩時,由“王某”在租房外望風,胡某則進入租房將被害人衣服內的財物盜走,得手后通知程某慧,讓其借機離開。至案發時,五人共盜贓款贓物價值18154元。
惠安法院審理認為,胡某、張某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系共同犯罪。根據張某平參與實際盜竊等事實,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根據胡某是累犯等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記者 黃雅珊 通訊員 柳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