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澤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扶貧新政策來了!
根據全省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統一部署,日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農林水局等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落實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扶貧政策的通知》,針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下簡稱“貧困人員”)等困難群體,明確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方面的扶貧政策,助力全區貧困人員精準脫貧。
減輕貧困人員繳費負擔
1、根據現行《豐澤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泉豐政綜〔2013〕158號),經民政部門確認的上年度城市低保戶,繼續由政府為其代繳100%的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即每人每年200元)。
2、2018年1月1日起,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員、民政部門確認的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由政府為其代繳100%的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每人每年200元)。
3、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在2018年至2020年之間脫貧的,可享受該項代繳政策至2020年。
4、上述所有貧困人員若有多重身份,只能就高享受其中一項代繳政策。
推進貧困人員應保盡保
1、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擴面行動,確保貧困人員一個不落納入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發盡發。
2、2020年底前,允許已年滿60周歲但未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貧困人員補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手續,按規定補繳保費、領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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