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被害人后,男子編出自己出車禍、母親去世、父親吃安眠藥自殺、祖母掉河里溺亡等理由,對德化一年輕女子騙財騙色,誘騙24次共計錢財26萬多元。近日,德化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利用社交軟件為媒介進行詐騙的案件,男子吳某獲刑六年六個月。
吳某來自江西,30歲,去年1月在泉州市鯉城區務工時,通過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德化26歲女子小甜(化名)。吳某自稱是“富二代”、房地產商,并經常將駕駛豪車等圖片、視頻發送到微信上,騙取小甜的信任,還佯裝要讓小甜做女朋友。去年2月,他虛構到上海出差時銀行卡喪失磁性,身上沒帶現金需急用錢的理由,誘使小甜借給他4000元。之后,吳某便以各種理由推脫償還錢款。
去年春節前幾天,吳某謊稱前往德化找小甜時轎車壞在途中,急用錢,誘使小甜匯款6000元,而后又以來德化途中出車禍住院治療急用錢為由,誘使小甜匯款5000元。之后他用同樣借口誘使小甜匯款10余次,共約50000元。去年正月初八左右,他謊稱轉院到上海治療,騙小甜多次匯款約100000元。同年5月和6月初,他謊稱母親去世,急需喪葬費用,騙取小甜匯款24500元。十余天后,他謊稱父親吃安眠藥自殺,騙取小甜匯款18000元,六七天后,又謊稱祖母掉河里溺亡,騙取小甜匯款6000元。
同年6月底,吳某與小甜第一次見面,二人在泉州市區酒店、德化城區相處了數天。其間,吳某使用小甜的手機發短信給小甜父親、堂兄等親屬,謊稱其患膽囊炎治療急需用錢,欺騙小甜親屬匯錢給小甜,并從小甜處轉入該款項。之后,吳某又編出各種理由,騙取小甜或其親屬多次匯款。小甜的親屬因見吳某屢次三番找小甜借錢,便懷疑其身份。去年8月3日凌晨,小甜的親屬前往德化一酒店門口守候,將吳某扭送到德化縣公安局龍潯派出所。
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吳某供認不諱。據悉,吳某在2012年曾因詐騙罪被判入獄,刑滿釋放后來到泉州務工,賭博輸了許多錢,便萌生“重操舊業”念頭,冒充富商利用微信詐騙,總共騙取了小甜近260100元。(記者 黃雅珊 通訊員 鄭岐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