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后駕駛小車撞倒一位騎電動三輪車的老人,駕駛員范某選擇駕車逃逸,后經勸說自首投案。昨日,范某被安溪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羈押在安溪看守所,并提請安溪檢察院對其逮捕。經辦民警說,范某所付出的代價非常沉重,不但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還將被判處3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并被終身禁駕。
10月11日21時許,在安溪縣永安路,一輛小轎車撞倒正在行駛中的電動三輪車,三輪車上的劉某受傷倒地不起,肇事司機見狀卻加大油門駕車逃走。安溪縣交警大隊秩序中隊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到現場處置,通過向目擊證人了解情況和調取監控視頻,最終確定肇事車輛的車號及車主范某。
經查,范某今年46歲,江蘇省宜興人,長期在安溪茶都經營茶具生意。當民警撥打范某電話時,卻顯示關機,一直處于失聯狀態。民警又與范某的老婆沈某取得聯系,對她做工作,讓她勸其丈夫投案自首。第二天下午,范某在親屬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范某交代,事故發生當天的中午和晚上,他與朋友應酬時喝了點酒,在路上撞傷劉某后,出于酒后駕車的害怕心理,選擇了逃逸。經民警調查,認定此次交通事故范某應負全部責任。
記者了解到,三輪車車主劉某今年64歲,安溪縣長坑人。事故發生后,劉某立即被送往醫院,至今仍處于昏迷狀態,在醫院重癥病房救治,已花近10萬元醫藥費。經法醫鑒定,劉某為重傷。案發后,沈某已支付劉某的醫療費幾萬元。
據悉,范某因酒后駕車致人重傷并駕車逃逸,可能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處罰以及終身禁駕的行政處罰。由于交通肇事逃逸無法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傷者的醫療費用將全部由范某支付。
民警特別提醒廣大機動車車主:發生交通事故時千萬不要逃逸,應在第一時間報警,并保護好車禍現場。(記者羅劍生 吳志明 實習生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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