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昨從仙游縣政府辦獲悉,《仙游縣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委托支付暫行辦法》近日出臺實施。該縣創新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方法,讓農民工每月工資不再“卡”,將有效保障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為規范建設施工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仙游縣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委托支付暫行辦法》出臺,適用縣域內房建市政、交通運輸、水利、鐵路、通信、電力等工程建設項目,遵循自愿、平等、合法、誠信的原則,選擇繳納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農民工工資委托支付。該《辦法》規定,組建仙游縣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委托支付受托中心,以政府招投標形式開設工資委托專戶,統一管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財政應急周轉金”,代發縣內工程建設領域在建項目農民工工資,收取、使用及退回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按規定使用及補充應急周轉金。
據介紹,簽訂三方委托支付協議后,各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應在工資委托單一賬戶體系中運行,受托機構為每個委托代發合同開設單獨代發賬戶,建立相應明細賬,實行分賬管理、核算。同時,該辦法明確了工資委托支付流程,及縣財政、住建、人行、人社、審計和縣行業主管部門等監督檢查部門的職責,確保將工資按人按月發放到賬戶,嚴禁代領工資。對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拖欠程度實行分級預警機制,由縣人社局啟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法律程序,并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處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該《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有拖欠農民工工資3人以上10人以下、三次以下,拖欠農民工工資10000元以下,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分包、勞務分包企業瞞報、謊報工人工資兩次以下等行為之一的,按照規定繳存標準的1.5倍繳納工資保證金;有拖欠農民工工資11人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10001元以上,因拖欠工資行為被查處三次以上,因拖欠工資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拒不履行與工資相關的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處理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和無理抗拒、阻撓實施與工資相關的勞動保障監察等行為之一的,退出委托支付,按照繳存標準的1.5倍繳納工資保證金,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陳國孟 許俊杰 林志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