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提供的發票顯示,乘客上車時間是2時45分,但下車時間卻是2時30分,難道計時器可以倒著跑?9月30日,仙游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接到市交通服務熱線12328轉來的投訴件,稱閩BT8**8出租車司機載客不打表。該司機為逃避處罰,竟拿別家公司發票欲蓋彌彰。
出租車司機提供的發票
當天,仙游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接到投訴件后,根據車號查詢到此車輛所屬公司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車營運中心,即向該公司發出通知函,讓公司通知該車駕駛員及時到仙游大隊協助調查。10月8日下午,該駕駛員林某來到仙游大隊,但否認存在不打表收費的事情,并敘述了事情經過。
林某稱,當時乘客在仙游大地娛樂城門口攔下他的車,上車時要求打表前往榜頭車站,他也是打表到達榜頭車站,并根據打表顯示的31.4元收費,還打印了發票,但乘客并未拿走發票。隨后,該駕駛員拿出了一張發票,稱是當時乘客未拿走的發票。
執法人員接過發票,看到發票上確實顯示收費金額為31.4元。但當執法人員仔細觀察發票時,卻看出端倪來!該出租車是莆運出租車運營中心的,發票上收款方卻是莆田大地出租有限公司,乘客是在2時20分打電話投訴,發票卻顯示上車時間是2時45分。更奇怪的是,這張發票上顯示的上車時間是2時45分,下車時間卻是2時30分。
“難道計時器可以倒著跑?”面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問題,駕駛員林某一臉尷尬,啞口無言。經過執法人員嚴肅批評教育,林某乖乖地承認了其載客不打表收費的事實。隨后,該駕駛員到仙游大隊違章受理中心根據相關規定接受了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提醒,乘客在出行時,要正確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在乘坐出租車時,上車后應要求駕駛員打表,下車后索要發票。如遇到司機拒載、議價不打表、繞道、甩客等違法行為,應及時保存相應證據并撥打24小時交通服務熱線12328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各位駕駛員要規范行車,安全文明駕駛,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的良好秩序。(通訊員 陳奇凡 本網記者 王龍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