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7日,犯罪嫌疑人翟某向公安機關投案。這短短一周在外潛逃的經歷,讓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而這一切都是源于一周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翟某原在福清的一家工廠擔任生產線的小組長。今年3月份,他招錄了同為外地來此打工的女子余某。很快,翟某就被年輕貌美的余某深深地吸引了,并對她展開了瘋狂的追求。可余某礙于兩人之間年齡的差異,一直未曾答應。
4月中旬,出于工資、待遇等方面的考慮,翟某帶著余某等一干工人,跳巢到了仙游縣楓亭鎮的一家鞋廠上班。案發當天,翟某注意到余某身體不適,便主動提出帶她去看病,之后提議余某去離廠不遠的自己宿舍休息一下再上班。余某隨后來到了翟某宿舍。
一進門,翟某便露出了真面目。他直接將門反鎖并用暴力壓制余某從而實施了奸淫。事后,余某跑到附近派出所報了案,而翟某在潛逃不久即向公安機關投案。
仙游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依法進行審查后,決定以涉嫌強奸罪對翟某批準逮捕。(通訊員 朱程程 王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