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1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上海高通半導體有限公司訴incorporated(卡爾康公司)、高通無線通信技術(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通無線通信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商標侵權糾紛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此案被稱為繼美國蘋果與唯冠ipad商標糾紛之后,中國知識產權糾紛“一號大案”。
這場“高通”商標侵權糾紛,被坊間稱為螞蟻和大象的較量——一個是因“高通漢卡”名噪一時,但知名度并不持久的中國民營企業,另外一個是“全球芯片之王”,始終位居世界芯片市場占有率第一的國際巨頭。
有人認為美國高通是“鳩占鵲巢”,上海高通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就注冊了系列商標,而且公司名字就叫“高通”,而美國卡爾康公司1998年進入中國,之后成立子公司、分公司,均使用“高通”商標, 用于手機芯片品牌的推廣和銷售。上海高通做產品推廣、慈善活動的時候,被誤解為是“美國高通”在做,甚至有人認為他們在“傍大牌”。兩個“高通”,究竟孰真孰假?此案對中外知識產權糾紛又有哪些意義呢?
依據上海高院官網發布的開庭公告,上海高通訴美國卡爾康公司等三被告侵害商標權糾紛由上海高院民三庭承辦,上午9點15分在十一法庭開庭審理,審判長李國泉。此案之所以被稱為“一號案”,還有一個原因,此案是2014年上海高院民三庭受理的第一個知識產權案件,是當年的“初字第1號”案。此案開庭前,記者采訪到了上海高通公司的代理律師葉萍,了解到上海高通的第一項訴求是停止侵權。
葉萍介紹,“因為其實我們擁有‘高通’注冊商標的權利,被告在使用高通商標的過程當中侵犯了我們的權利,我們訴請第一條就是要求他們立即停止侵權。”
上海高通要求被告方停止使用“高通”字號。
葉萍表示,“高通”字號,上海高通是擁有它的權利的,同時高通又是我們的注冊商標,所以我們要求美國卡爾康公司包括它的子公司在中國經營活動的時候,要求它停止使用以高通作為它企業的字號。
上海高通還要求被告方賠償經濟損失一億元。
律師商建鋼分析,“主要考慮到原告方的損失,被告方侵權的主觀惡意,侵權的范圍、程度,以及對方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這四個方面。我們調取了對方的一些公開的財務數據,每年它在中國的獲利是120億美金。”
上海高通半導體有限公司,是中國改革開放第一批民營高科技企業,董事長程如萍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介紹,“(高通)在1994年就成為上海市十大軟件企業第二名的企業,是一個非常有素質和底蘊的企業。”
1992年,上海高通漢卡,與巨人漢卡、聯想漢卡、金山漢卡并列為中國四大漢卡,風光一時,公司產品還包括顯示卡、聲卡和機頂盒操作系統,2002年開始轉行做芯片,將漢卡功能集成在一個芯片上面。程如萍介紹,“2002年開始我們陸續到目前為止出了20多款芯片,都叫高通。”
上海高通公司成立之初就注冊了與業務有關的“高通”商標,持有漢字“高通”、漢語拼音“gaotong”、英文“gotop”等8項注冊商標,商標證書就羅列在公司的墻上。美國卡爾康公司創建于1985年,是無線電通訊研發公司,為全球幾乎所有電信設備和消費電子設備提供解決方案和芯片,1998年進入中國,之后成立子公司、分公司,均使用“高通”商標,而申請注冊是在2010年,律師楊宇宙介紹,從1994年開始,他在中國以卡爾康公司的名義申請商標,有上百件,但是申請高通商標是在2010年才申請。
美國卡爾康公司并不是不知道上海高通擁有“高通”系列商標。
程如萍透露,2001年的時候,他們曾經有委托過一家事務所來購買商標,但是態度非常傲慢,沒有誠意,“幾萬元人民幣就要打發你,就是這樣的態度”。
2002年,上海高通給美國高通發了律師函,要求停止侵權,沒有得到回應。2014年4月底,上海高通將美國高通起訴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法院在當年的5月6日受理此案。
有人說,在移動通訊技術領域,美國高通公司幾乎無處不在、無所不能。它的產品覆蓋全球智能手機、無人機等智能終端領域,說它控制著全球中樞也不為過。盡管蘋果、三星、華為、小米等終端廠商都在研發自主芯片,但是在高端領域,它們都被美國高通“甩出幾條街”。美國高通獨特的專利收費模式更讓業界捶胸頓足,在美國圣地亞哥的高通公司總部,有一面巨大的專利墻,上面有美國高通1000多項技術專利,據說這只是美國高通海量專利的冰山一角。
2015年,美國高通全球總收入252億美元,中國市場貢獻率飆升到52%,絕對產值高達133億美元。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朱巍認為,美國高通作為守城霸主,也不愿意出現追趕者、挑戰者,即便這個追趕者、挑戰者還很弱小。從注冊的時間來看,中國高通商標權注冊時間早于美國,從體量對比來看,美國高通可以說是一個巨無霸,現在人們說美國有兩種稅,一種是高通稅,另外一種是谷歌稅,這兩個稅在歐洲,包括全球,為美國本土企業“掠奪”了大量財富,這個“掠奪”是帶引號的,是靠知識產權的壟斷性來進行掠奪的。
一提知識產權,一提品牌,國際上往往覺得中國企業是負面形象,對中國企業有偏見,認為只有中國企業侵犯外國企業的知識產權、品牌,但是這個案件告訴了公眾,中國企業也會被外國企業侵犯知識產權、品牌。對于此案公正審理的意義,朱巍認為,這是中國民族產業確立自己品牌知識產權的一個最重要的“戰役”之一。國內的知識產權戰略已經從被動的防御開始轉為戰略性的進攻,從國家層面、包括企業層面已經充分認識到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特別是在現在的互聯網+革命之中,知識產權很可能變成一個最重要的武器,它現在已經不單純是紙面上知識產權的權利,更多的涉及到巨大的財產權,包括新產品的壟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