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汕尾市委批準,汕尾市紀委監委對汕尾市城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余漢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余漢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工作失職失責,對市城區糧食購銷領域系列腐敗問題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項目款撥付、地方儲備糧購進審批、工作經費申請和撥付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余漢生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汕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汕尾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余漢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汕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汕尾市城區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余漢生簡歷
余漢生,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廣東海豐人,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汕尾市城區委辦公室主任,汕尾市城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汕尾市城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汕尾市城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汕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