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8日電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劉長根28日在生態環境部新聞發布時上表示,第一輪督察列入地方整改方案一共2147個問題,截至目前已有接近70%的問題都比較好的得到解決。
會上有記者提問,從通報的典型案例情況看,感到雖然中央環保督察已歷時三年且力度很大,但地方仍然我行我素,敷衍應對,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是不是可以認為督察沒有取得預期效果?有沒有一些正面的案例?
劉長根表示,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取得顯著效果,這一點毋庸置疑。但為什么會有您的那種感覺呢?我想至少有兩個方面原因:
一是一些地方在督察整改方面確實存在認識不到位、認知不到位的問題。在這里我跟大家分享一件事情。這次我們在某省開展“回頭看”時,該省省委書記跟我們講他的感受:縣里檢查時沒有問題,認為比整改之前好多了;市里檢查時,感覺有點問題,但整改效果很不錯;省里檢查時,感覺有些問題,還需加大整改力度;等到中央來檢查時,發現還有大問題,整改確實沒有達到要求,這些大問題也確實存在。省委書記這席話講得是事實,也有一定代表性。這既反映地方確實做了不少整改工作,但是在一些問題的認識上和認知上都存在差距。這是我想說的第一個情況。
二是作為生態環保督察來說,主要是問題導向,我們查的就是問題,說的也是問題。我們作為督察人經常講的一句話,成績不講跑不了,問題不講不得了。督察不講問題那就不叫督察了,而對于地方整改取得的成效講得很少。由于公開的典型案例多了,可能也給大家造成地方重視不夠、我行我素、消極應對整改的印象。但跟大家匯報,第一輪督察列入地方整改方案一共2147個問題,截至目前已有接近70%的問題基本都解決了,而且還解決的比較好。我說的這些問題都不是小問題,都是比較大、比較難的問題。實際上每個省份都取得了很好的整改效果,都有很多整改很好的例子。
劉長根介紹,比如,廣東省茅洲河是目前珠三角污染最重的河流,督察后整治力度大,累計投入200多億元,建成截污管網2000多公里,水質有了好轉。我們2016年開展第一輪督察的時候還是臭味彌漫,今年“回頭看”的時候,河堤上大量老百姓在那兒休閑,當然,水質根本改善還要有一個過程。
又如,湖北宜昌對沿長江100多家化工企業實行“關改搬轉”,關停一批,改造一批,搬遷一批,轉產一批,倒逼產業轉型升級,沿江環境得到持續改觀。應該說實現了經濟與環境的雙贏。
還比如,烏魯木齊市柴窩堡湖水面面積曾經有35平方公里,但近年來由于地下水開發,河水截流,水面面積一度降至0.2平方公里,幾近消失;督察整改中,地方通過限采地下水、退耕退牧等整改措施,我們了解到,2018年12月,也就是現在,湖水面積恢復到15.2平方公里,這對當地區域生態環境至關重要。
劉長根指出,所以我們講督察包括督察整改都是有效果的,只是根據要求我們沒有過多和刻意宣傳成績。當然,我國生態環境問題都是長期積累形成的,不可能靠一兩次督察就能解決,生態環境保護仍處在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階段。所以,今后督察工作仍是問題導向,而且會更加嚴格,持續保持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