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調查組將涉及幾百萬元的收支賬目擺在我面前時,我真的被嚇到了……”近日,正在等待法律審判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縣原副縣長黃志忠懺悔道。連他自己都沒想到,在其擔任漾濞縣太平鄉黨委書記的短短5年間,竟然和13名鄉干部合伙套取并揮霍掉了如此巨額的民生資金。
“時間跨度長達5年,涉案項目多達46個,涉案金額高達418萬余元……”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告訴筆者,近期查處的這起以虛報冒領、重復申報等方式違規套取民生資金的案件,在當地黨員干部中引起了巨大反響。
半年時間,上級多次要求規范財務管理,鄉干部竟然無動于衷
事情還要從太平鄉干部的不作為說起——2017年春節前夕,大理白族自治州派出100多個檢查組,對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車私用、濫發津補貼等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發現,漾濞縣太平鄉財政所記賬憑證隨意擺放,且未按規定裝訂歸檔。檢查組遂提出整改要求。對此,陪同檢查的太平鄉黨委書記黃志忠當場表態立即整改。
然而,虛心接受的整改態度并沒有起到實際效果。3個月后,八屆大理州委開展第二輪巡察,在對此前發現的問題“回頭看”時發現,太平鄉依舊沒有對記賬憑證進行裝訂歸檔,問題依然存在!州委巡察組將此問題寫入巡察反饋意見。與此同時,太平鄉財政所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也被移交至漾濞縣紀委。
為什么虛心接受卻始終不整改?2017年5月,漾濞縣紀委書記對太平鄉黨委書記黃志忠、鄉長羅紹軍、鄉紀委書記徐福周進行了集體約談。約談中,三人均以工作繁忙、事務繁瑣沒來得及督查為由推卸責任,但又都表示將立即整改。(施萃珠 楊曉琳)
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整改并非難事,但集體約談2個月后的檢查結果卻讓人意外。2017年7月,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在相關專項檢查中發現,太平鄉財政所竟然仍未對記賬憑證裝訂歸檔!
半年的時間,上級多次提出整改要求,鄉黨政負責人多次表態立即整改,為什么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是鄉黨委不重視,還是另有隱情?
2017年9月,漾濞縣紀委通過調閱銀行流水、查閱會計賬簿、走訪相關人員對問題進行核查,一系列觸目驚心的違紀違法事實浮出水面。
罔顧紀法,14名鄉干部“抱團腐敗”套取民生資金
經查,2012年以來,太平鄉以偽造項目資料、制作虛假合同等手段,套取扶貧、抗震救災、農村安全飲水等46個民生項目資金,涉及金額418萬余元。而這些被套取的資金被存進了私人銀行賬戶,并分別由太平鄉黨政辦原主任祈新明,太平鄉黨政辦原副主任楊建平,太平鄉黨委委員、副鄉長楊子春,太平鄉政府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職工羅向榮等人保管。
那么,這些民生資金是如何被套取的呢?事情還要從2012年說起——
2012年8月,太平鄉鄉長羅紹軍找到鄉黨委書記黃志忠,建議搞點“活動經費”。這一提議得到了黃志忠的默許。于是,在羅紹軍的安排下,用于修繕老舊街道的公益事業補助項目和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被同一家企業合并承攬。而這家企業的老板則是與羅紹軍關系密切的李某。由于兩個項目中,有一些施工地段和內容是重合的。于是,名義上的兩個項目,實際上成了干一份工、收兩份錢。通過重復計算勞務量和材料費等方式,李某先后將套取的16.68萬元民生資金打到了時任太平鄉黨政辦副主任楊建平的私人賬戶上。
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2014年,羅紹軍找到太平鄉副鄉長常向紅,讓其以購買核桃苗的名義套取一筆資金。于是,常向紅找到太平鄉林業站站長梅國祥,由其負責找蒙某開具虛假苗木購銷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太平鄉將購買核桃苗的15.68萬元資金轉到蒙某的企業賬戶上。而心知肚明的蒙某則將這筆錢原封不動地又轉到了楊建平的私人賬戶中。就這樣一倒手,一筆用于改善民生的資金成了鄉干部用于揮霍的小金庫。
腐敗的病毒會傳染。這一次套取資金的經歷讓常向紅嘗到了甜頭。2015年,常向紅在實施太平鄉獨田村大平地項目中發現,該項目所需沙子等建筑材料可就近取材。于是,他便與獨田村村委會主任常某商議,由常某負責采購建筑材料,而節省的費用二人私分。最終,常向紅違規獲利2萬元。
公款吃喝一起上、公款送禮一起去、公款煙酒一起拿。以利益均沾為默契、以人人有份當托詞,當一群人形成相互關照、相互包庇的利益共同體,那么離“抱團腐敗”就不遠了。從2012年至2017年,被套取的418萬余元民生資金中,有22萬元被用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剩余的300多萬元則被14名鄉干部用于吃喝、煙酒、送禮等揮霍一空。
上梁不正下梁歪,一把手帶頭“染指”民生領域
從涉案的14名鄉干部來看,他們中有的是普通職工,有的是基層站所負責人,有的是鄉黨政負責人。而這“抱團腐敗”的背后,太平鄉黨委書記黃志忠難辭其咎。
自2010年3月擔任太平鄉黨委書記起,黃志忠就多次組織召開鄉黨委會議,以中秋、春節慰問,加班,下鄉補助等名義濫發津補貼。比如,2013年1月,太平鄉召開黨委會議。黃志忠明確提出,要給全鄉每名同志按照在鄉里工作一個月給100元的標準發放獎金;給駐村工作隊員及村干部發放人均800元的獎金;給全鄉中層以上干部發放2012年下半年的電話補助費。而這些開支都是從被套取的民生資金中提取的。
2016年5月,黃志忠調任漾濞縣副縣長,兼任太平鄉黨委書記。2017年3月,在主抓太平鄉扶貧工作期間,黃志忠還親自對套取該鄉菁口村道路硬化工程的140萬元資金進行了“安排”。在黃志忠的授意下,羅紹軍找到此前“合作”多次的企業主李某,要求其以高于市場價的標準偽造工程項目合同,并在工程未施工完成的情況下,一次性撥付了140萬元。這其中的65萬元則被李某轉到了楊建平保管的銀行賬戶上。而這些錢則被黃志忠用來支付私人宴請、購買禮品等花銷。經查,5年間,僅黃志忠一人就因購買煙酒、核桃、油雞樅等禮品花費48.94萬元,接待吃喝36.95萬元。
在一個單位,一把手就是風向標。本該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把手,卻成了一手策劃、指揮套取民生資金丑劇的導演。上梁不正,下梁何處?而本該擔起監督職責的鄉紀委書記徐福周則成了徒有其表的擺設。而太平鄉副鄉長楊子春、副鄉長郭力、太平鄉黨政辦原副主任楊建平、太平鄉水務站站長梅新云、太平鄉林業站原站長梅國祥、太平鄉財政所原所長梅樹祥等干部,都成了侵害群眾利益的同伙。
反腐高壓下,這樣的“抱團腐敗”不僅無人制止,甚至到了不知收斂、不知收手的地步。2017年5月,大理州發文要求各縣、鄉自查自糾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并清退違規發放金額。太平鄉不但無動于衷,而且還我行我素,2017年8月,就在漾濞縣紀委決定對羅紹軍立案審查的前一天,黃志忠還召開黨委會議,與羅紹軍等鄉干部商議套取8.5萬元民生項目資金,用于發放值班人員補助和支付鄉政府吃喝欠賬。
2017年10月,太平鄉原黨委書記黃志忠、原鄉長羅紹軍、原副鄉長常向紅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太平鄉原紀委書記徐福周、太平鄉副鄉長楊子春、太平鄉副鄉長郭力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太平鄉黨政辦原副主任楊建平、太平鄉水務站站長梅新云、太平鄉林業站原站長梅國祥、太平鄉財政所原所長梅樹祥等8名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處理。
“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行為必須嚴懲不貸!”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監委負責人說。根據太平鄉腐敗案件發現的問題,大理州針對民生領域腐敗問題開展了自查自糾。截至目前,共查處套取民生資金等腐敗問題16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