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7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青海省委批準,青海省紀委對海西州格爾木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郭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郭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旅游服務和禮金;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并在函詢期間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借兒子結婚之機大肆斂財、長期在多家私營企業投資入股,攫取經濟利益,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郭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頂風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郭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