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以男子楊進盛為首的詐騙集團謊稱“投資血液透析設備”等,向970名臺灣民眾吸金50億余元(新臺幣,下同),二審將程克強、程克達兄弟等27人判處21年11個月至2年2個月不等徒刑,楊進盛潛逃,由檢察官通緝中。此外,楊姓被害人投資1140萬元,僅回收90萬余元,臺中地院判決程克強、程克達兄弟連帶賠償1049萬余元。
調查顯示,楊進盛(通緝中)、程克強籌劃組織非法吸金集團,是最主要負責人,2011年8月至2016年1月先后在臺灣各地吸納林秀峰等24人陸續加入非法吸金集團。
林秀峰等24人在臺灣各處召開說明會,聲稱“楊進盛具備醫師資格,經營洗腎醫療業務,獲利豐厚,急需大量投資”。
據了解,投資方案業務人員每月可獲取傭金或業務獎金,是投資者出資金額0.5%至2%,或獲得一次性傭金,即投資者投資金額12%至18 %。
調查表明,詐騙集團共計約970人參與投資。自2011年8月至2016年2月1日,非法吸金集團共計收取50億余元。
其中,楊姓被害人陸續投資1140萬元,而楊進盛、程克強在被害人投資后每月15日利用“后金付前金”模式支付907084元,從2016年2月起再未支付。
楊姓被害人請求賠償,法官認定程克強、程克達詐騙被害人投資款,判決程克強、程克達兄弟賠償被害人104929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