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以往面對這些事故,民進黨早就該喊“下臺負責”了,而這次事出在“自家人”身上,民進黨“立委”再次使出了他們的“殺手锏”——雙重標準。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外界質疑賀陳旦上任至今發生兩次高速公路事故,上回游覽車火燒車事故,是司機輕生縱火所致,把這些意外都怪在賀陳身上明顯不公平。鄭說,賀陳旦確實過度理性、發言不討喜,但是否下臺,應該等檢方偵結事故原因再定奪,包含2位(“觀光局”與“公路總局”)都不必這么早請辭。
民進黨“立委”鄭寶清、林俊憲、陳歐珀都認為,兩位局長才剛上任5個月,表現很認真,目前當務之急是找出解決辦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認為應先厘清原因,之后再處理人事究責。
報道稱,三級機關首長請辭案,必須呈報“行政院”決定是否準辭,“行政院”人士說,高速公路事故屬于刑案,相關證物如行車紀錄器仍由檢察官扣押中。在事故原因未明朗化前,“行政院”并不急于檢討機關首長,甚至“交長”的政治責任問題。(中國臺灣網 朱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