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明市沙縣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1.沙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公款吃喝問題,縣紀委給予時任主任陳嘉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主任職務,并責令退回違規報支接待費用2.62萬元。
2.沙縣南陽鄉大基村公款購買、贈送節禮問題,南陽鄉紀委給予村干部樂景榕、林啟銀、林坤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沙縣鳳崗街道大洲村村委會主任楊海江違規消費問題,鳳崗街道紀工委給予楊海江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個人自行承擔違規開支3521元。
4.沙縣六中校長黃啟釷公車私用、公車私駕問題,縣紀委給予黃啟釷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
5.沙縣高橋中心小學違規發放購物卡問題,高橋鎮紀委給予責任人高橋中心小學校長官發友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國庫。(海都記者 練仁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