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海口市某商貿公司王經理向南海網反映,稱該公司原業務員黃某茹(陵水椰林鎮人)涉嫌私刻公章詐騙6萬多元,他受公司委托多次到陵水公安經偵部門報案,但公安部門“久拖不予立案調查”,2月12日,陵水黎族自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回應稱,將立即受理并進行調查。
海口陵水椰林鎮男子涉私刻公章詐騙數萬 王經理提供的報案資料(南海網記者劉培遠攝)
商貿公司向陵水海龍商行的發貨單(南海網記者劉培遠攝)
陵水工商部門出具的未工商登記注冊證明(南海網記者劉培遠攝)
投訴:員工詐騙數萬元貨款多次報警未立案
“公司派我到陵水已經四天了,但公安經偵部門遲遲不給立案處理。”據王經理介紹,公司員工原駐陵水業務代表黃某茹以“陵水海龍商行”的名義向公司要貨,公司分別于2014年3月31日、5月24日、4月18日、4月21日、4月25日、4月30日,共計6次向陵水海龍商行發貨,貨款總計88596元。收到貨后,黃某茹及商行一直未付貨款。黃某茹于2014年7月向公司提出離職。在公司財務的追討下,黃某茹于2014年10月份至11月份,向公司提交貳萬元貨款后,至2015年2月5日止,就一直不償還剩余貨款,目前還拖欠6萬多元的貨款。
后來,商貿公司工作人員發現,“陵水海龍商行”沒在陵水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發貨單上“陵水海龍商行”老板的電話即為黃某茹現在使用手機號碼。
為了要回貨款,商貿公司部門經理王先生于2015年2月8日到陵水報案處理。但王經理多次到陵水公安經偵部門時,民警先以“不歸經偵部門管”為由,不予受理立案。并要求王先生提供一些證明。王先生在陵水跑了4天,沒有得到公安部門的明確答復。
調查:“陵水海龍商行”未工商登記注冊黃某茹涉嫌私刻公章詐騙
公司財務人員發現發貨單上“陵水海龍商行”老板電話為黃某茹現在使用電話后,公司工作人員到陵水黎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工作人員稱“陵水海龍商行”沒有在陵水工商部門注冊登記。
2月11日下午,經陵水黎族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再次查詢核實,均發現“陵水海龍商行”沒有在陵水工商部門清冊登記,并出具了相關證明材料。
“沒有進行工商行政注冊登記,那使用的公章一定為私刻公章。”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員建議,該公司部門經理王先生以黃某茹涉嫌私刻公章詐騙為由立即到公安部門報案。南海網記者在經理王先生提供的11張發貨單上看到,接貨單位為陵水海龍商行,商行黃老板電話號碼1887671XXXX確實為黃某茹現在使用電話號碼,發貨單上有“陵水海龍商行專用章”印章。
黃某茹:否認自己開商行表示要償還剩余貨款
2月12日上午,南海網記者撥通黃某茹電話1887671XXXX。黃某茹在電話中承認自己曾在海口某商貿公司做陵水業務員。但否認陵水海龍商行是自己開的。他表示,陵水海龍商行是自己一家親戚開的,他只是業務代理。他稱剩余的貨款一定要償還。
至于陵水海龍商行為什么不到工商登記注冊?他表示,商行很小不用注冊,對“私自刻章的事他也不知情”。
經偵大隊:將立即受理調查
2月12日上午,在陵水黎族自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否認了之前以“不歸經偵部門管”為由不受理的說法,辦案民警表示,先前之所以不受理是“因為王先生沒有提供足夠的相關資料”。
經偵大隊的一名負責人表示,將立即受理進行調查了解情況,并讓經理王先生現場作筆錄。這位負責人解釋說,當時工作人員讓王先生提供黃某茹的工資表及勞務合同,民警是想了解黃某茹是否違反其它相關規定,從另一種形式進行調查處理。
隨后,經理王先生在陵水黎族自治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作了報案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