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販賣毒品罪嫌疑人,同時又是嚴重的尿毒癥患者,應不應該對他進行腎移植手術?
對于很多人來說,這只是一個倫理命題。但對劉琴(化名)來說,卻是一個無比艱難的選擇,因為這個身患尿毒癥又可能面臨死刑的嫌疑人,正是他的兒子王剛(化名)。
腎移植手術后,王剛(化名)恢復健康,但看起來仍十分消瘦。
劉琴(化名)為兒子捐了一個腎,留下一道長長的疤痕。
自稱為治病走上販毒之路
7年前,厄運突降王剛一家。
王剛是內蒙古土默特右旗人,2008年5月,21歲的他查出患有腎炎、尿毒癥前期。這無異于晴天霹靂,也讓這個來自農村的家庭蒙上陰影。輾轉北京、呼和浩特、包頭等地的醫院治療一年多,病情沒有得到控制,反而更加嚴重。
看病的費用掏空了他們的家底,一個偶然的機會,王剛誤入歧途。
2011年8月,王剛開始販賣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他曾向偵查機關表示,“販賣毒品是為了掙錢看病,我腎病嚴重,需要醫藥費。”王剛的父親王二(化名)告訴澎湃新聞,王剛因患尿毒癥,“長期治療花費了大量醫藥費,每次透析需要500元,一個月大概要四五千元。”
直到被抓獲,王剛的父母才知道兒子竟然為了治病而去販毒。
2012年3月28日因吸毒人員舉報,王剛在包頭市昆都侖區北沙梁村被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搜繳冰毒2.5克、海洛因0.2克,因患病次日被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區分局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期間,2012年5月21日,王剛再次被抓獲,搜繳冰毒23.7克。
此后,2012年12月和2013年2月,他又先后兩次賣給他人7克冰毒。
2013年3月初,王剛與成都市一名自稱“黑子”的毒販電話聯系,想通過物流郵寄方式購買冰毒500克。3月9日,王剛和朋友去提貨時被抓獲,除貨物中的500克冰毒外,還從王剛身上收繳冰毒10.47克。次日被包頭市達茂旗公安局取保候審。
2013年10月8日,王剛因病(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高血壓3級)在包鋼醫院住院治療。
11月13日,王剛被包頭市檢察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批捕,并于11月20日由達茂旗公安局執行,當日,包頭市達茂旗看守所提出王剛患有嚴重疾病,不適宜羈押。11月28日,被包頭市檢察院取保候審。
主審法官兩次說能換腎,手術后被判死刑
“因王剛的腎病非常嚴重,醫院要求盡快做腎移植手術。”王剛的母親劉琴向澎湃新聞回憶,隨即開始尋找腎源,她與王剛血型配型成功,符合腎移植條件,“作為一個母親,雖然兒子犯有罪行,但是救自己的兒子,捐獻一個腎也是值得的。”
不過,相比腎源問題,那時他們還要面臨一個更加艱難的選擇:如果不做腎移植手術,王剛的腎病將更加嚴重;如果做腎移植手術,卻被判死刑,一切努力將成一場空。
共識很快達成,“如果法院判處死刑,那我就沒有必要再捐獻我的一個腎了。”劉琴告訴澎湃新聞。
但是在法院宣判前,任何人都不知道最后的結果,誰也無法保證王剛的命運。
“因王剛犯的罪行較嚴重,為了考慮周全,我們決定找法官商量。”王二告訴澎湃新聞,包頭市檢察院對王剛提起公訴后,他找到該案主審法官荊麗君,問王剛能不能做換腎手術,得到的答復是“能換,你們換吧”。
王二稱,該案在2013年12月9日一審開庭之后,王二又找到荊麗君,“王剛犯的事挺嚴重,現住醫院讓做腎移植手術,如果判了死刑,就不用給他換腎了。”荊麗君再次表示“能換”。
在借了十幾萬元手術費后,2013年12月12日,王剛在包頭市包鋼醫院做了腎移植手術,劉琴捐獻了一只腎給兒子。手術后,王剛身體恢復良好,出院后被羈押在達茂旗看守所。
不過,2014年9月26日,法官荊麗君到達茂旗看守所宣判:王剛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